
朗读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海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工作方案》(盐委办〔2007〕28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制度的通知》(浙财农字〔2007〕169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共财政改革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财政政策的公平与透明,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现将《2007年海盐县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建设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认真贯彻执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的重要性
(一)制定《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是建立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导向目录制度是依法行政和财政资金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增强政府支持行为的规范性。是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财政支农工作体制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支出透明度以及落实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二)制定《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有利于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应。目前支农资金还存在“散、小”等情况,通过建立导向目录,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的落实,使财政支农系统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在同一目标的指引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逐步构筑起协调配合系统有序的政府支农体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很好的依据。
(三)有利于促进多元化支农投入机制的建立。制定导向目录可以为社会参与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创业、寻求发展提供明确、直观的导向,从而更好地吸引和引导资金投入“三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制定《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有利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可以引导和带动我县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和优化,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切实执行好《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的工作要求
(一)农经、水利、国土等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落实各单位的责任,逐步形成资金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口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各部门要根据《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细化支持标准和支持环节,将《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镇(区)要加强对《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的宣传,组织对扶持项目的初选、推荐,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申报。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结合财政预算改革,积极探索财政直拨制、财政报账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改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本《导向目录及操作规程》先试行一年,根据农业农村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改。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