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和《海曙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修订)》(海人社〔2018〕82号)有关规定,经各单位申请、区相关部门审核,对已出站结题的项目进行第三方走访评估,现对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个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9月2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708
电话:55889305
附件:2019年度宁波市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汇总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2019年度宁波市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汇总表
一、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资助经费申请情况汇总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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