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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天一阁·月湖景区二期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景管〔2019〕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330203-78-01-053412-000
二、同意项目地址:东至镇明路沿线,西至北斗河,南至三支街、长春路,北至中山西路。
三、同意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约一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
(一)景观提升:天一阁广场景区形像提升,月湖十洲内马衙街、水则碑、院士林、双燕、玉兰林、竹屿等重要景观节点提升,景区侧石、护栏、园路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二)绿化工程:根据月湖十洲历史人文特点,改造提升玉兰林、月岛、竹屿等景区部分节点绿植景观;以及景观提升、亮化涉及的绿化工程。
(三)仿古建筑修缮:景区内仿古亭台楼阁共计30余处及周边环境进行修缮提升。
(四)景区亮化:完善景区功能照明,改造提升植物、桥梁、岸线、构筑物等景观照明,管线基础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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