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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精神,全面提升治理能力,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3.服务“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宣传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营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4.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5.贯彻落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宣传。

  6.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7.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活动。

  8.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做好本系统本单位“七五”普法总结,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公室

  1.牵头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巩固延伸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2.健全完善区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3.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4.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5.牵头抓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依托宁波市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抓好保密法规教育学习。

  (二)区政府办公室

  1.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充分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继续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3.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5.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学习常用法律及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区委组织部

  1.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对各级干部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必修课程。

  2.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围绕依法执政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开展培训教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驾驭风险、服务发展的专业能力。

  3.在海曙干部党员学习网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会同区普法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四)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

  2.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制定实施《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深化法治海曙建设主题宣传,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组织开展重大法治新闻宣传,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宁波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推动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6.把普法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法治服务进文化礼堂活动,推动普法进基层。

  7.统筹全区网络媒体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网上宣传阐释。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打造新媒体普法集群,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8.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有关部署,推进绿色网络文明“五进”活动,宣传《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网络安全和网络防诈骗教育,实现普法教育线上线下的结合。

  9.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2020年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推出一批新媒体普法产品。

  (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1.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重点宣讲《宪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继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进一步提高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品质。

  4.全年举办1次全区民宗系统法治专题培训。

  (六)区委政法委

  1.督促指导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2.依托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

  3.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4.建好办好平安海曙网、平安海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5.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加强政法干警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七)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1.组织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整、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工作情况提交常委会审议。

  2.开展两官评议工作。通过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调研并结合人大代表进两院活动,选取“两官”履职评议作为常委会审议议题,进一步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听取和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完成情况的报告。督查《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在11月对我区七五普法完成情况进行主任会议专题审议,为明年八五普法启动打好基础。

  4.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各项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各项立法前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八)区教育局

  1.全面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学宪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宪法学习活动。持续推进宪法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全面深化宪法教育宣传工作,充实宪法教育内容。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全区师生广泛参与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等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2.落实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全面设置法治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充实完善学科教育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工作,开展义务教育段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等落实情况工作督导,把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年度培训内容。

  3.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开展春季法治开学第一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组织学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倡导中小学结合“全国防震减灾日”“中国消防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点,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上级部门举行的各项比赛,切实提高师生的法治修养和公民意识。

  4.壮大教育法治宣传队伍。倡导各学校从教师、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中挖掘法治专业人才,积极邀请市级教育法治讲师团成员,在校内开展普法讲座等活动。加强学校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普法网络。

  5.用好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倡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实地和网络阵地资源,多渠道开辟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区青少年法治体验馆、海曙检察院青少年法治帮扶教育基地、章水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等场馆,以中小学生“校本教材”、必修课的形式,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事务所或人大机关,开展体验式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九)海曙公安分局

  1.宣传宪法、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禁毒、网络安全、经济犯罪防范等法律法规。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执法大巡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推选活动等为重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教育,成立“防疫”执法服务队,送法下基层、进企业。

  3.加强在职人员法律教育。将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4.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固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践行新时代宁波公安精神。

  5.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文化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建设警察主题文化公园、走廊。推进先进典型示范,大力宣传模范先进事迹,开展警种比武竞赛活动,努力打造警营标兵。完善各警种、各岗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和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宣传队伍,深化专业培训,提升工作合力。

  6.整合“报、台、网、端”等载体媒介,加快构建公安阵地与大众媒体并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的“警媒联盟”,唱响公安好声音。加强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放大一体效能,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媒体阵地,切实规范敏感信息发布及民警自媒体号运维。

  7.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评析工作,通过“海曙警方在线”官方微博、“海曙警方在线”微信服务号、“海曙公安”微信订阅号等网络阵地,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十)区民政局

  1.结合与民政业务有关联的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集中宣传宪法、婚姻登记、文明殡葬、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政策法律法规。

  2.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着力宣讲村民自治业务知识,全面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确保普法工作全覆盖。

  3.结合《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出台契机,通过以案释法、政策宣导等形式,加大对我市地名管理法治化、标准化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历史地名(街区)的保护意识。

  4.继续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村民自治,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区司法局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抗击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行动,开展《社区矫正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3.落实省“两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加强对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文创企业的培育引导。

  4.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5.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典型败议案例学习。

  6.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指导规范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宪法主题公园、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展演,组织、指导新媒体普法产品研作。

  8.加强“智慧普法”建设,改版升级“海曙普法”微信公众号,优化内容供给,强化互动激励,智能匹配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多种媒介的普法资源,打造“融媒体”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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