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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

朗读

海曙区档案局:

现将《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予以报送,请审定。

特此致函。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16日

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管理

与处置工作方案 

为加强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在全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海党办〔2018〕8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海曙区委办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机关档案完整、安全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档案管理,成立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虞挺

副组长:钟宏朝、周里、吴祖峰、宋立刚、王明良

组  员:司耀锋、陈大柱、梅娜、钟祖能、陈曦、谢彧、徐薇薇

主要职责:负责对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审定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处置方案;研究解决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档案整体交接工作。

工作小组设常务副组长,由钟宏朝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机构改革档案管理与处置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各司其职,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档案工作。

办公室:负责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制定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初步处置意见和方案,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中需解决的人、财、物等问题,协调科室之间档案工作问题,对档案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机关其他科室: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归档工作,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档案;承担相应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清点、交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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