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ZJSP34—2012—0006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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