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妇产科医院、省儿童医院:

现将《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 行).docx

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
(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加快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对家庭和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提升养育照护人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照护指南》)。
二、适用范围
家庭照护是指以家庭和社区为主要场所,以婴幼儿为主导,以家庭为中心,由家庭成员或看护人为主要照护人,承担婴幼儿照料、看护,医疗保健机构、托育机构和其他专业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关爱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等服务。本《照护指南》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养育照护的家庭和社区。
三、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保障健康。遵循婴幼儿各年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定期健康监测、防治疾病、保障健康成长。
(二)科学喂养,充足营养。遵循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6月龄内婴儿纯母乳喂养,6月龄起添加辅食,继续母乳喂养。均衡膳食、食物多样化、合理补充营养素。顺应喂养,培养良好进食习惯。
(三)创造条件,满足需求。了解各年龄段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回应性照护,优质陪伴,提供学习和探索机会,合理安排生活和适宜的身体活动,促进婴幼儿在关爱及赋能的良好环境中健康成长。
(四)关注差异,发展潜能。关注婴幼儿气质和个体差异,通过交流、游戏将学习机会融入日常生活,实施有针对性的照护指导,发展婴幼儿潜能,注重体格、感觉运动、语言认知、情绪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全面发展。
(五)多方参与,保障安全。按照婴幼儿优先的原则,提供充足的住房及安全的水、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设施等基本服务,预防伤害、虐待和忽视,最大限度保护婴幼儿,确保安全和健康。
第二部分照护内容
根据2018年WHO等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养育照护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框架,养育照护是指“一个由照护者创造的环境,旨在确保儿童身体健康,饮食营养,保护他们免受威胁,并通过互动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响应,为他们提供早期学习的机会”,围绕核心框架“健康、营养、安全、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等五个方面,根据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发展要点(见附件1),提供照护内容。
一、良好健康
养育照护人应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节律,合理安排日常生活起居,保证婴幼儿有充足的身体活动和睡眠。保持养育环境和个人卫生。定期带婴幼儿去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和常见疾病筛查,及时发现疾病及早干预。
  • 生活安排。
1.生活起居。养育照护人应合理安排婴幼儿的一日生活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如厕等,以保证其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同时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3月龄起培养昼夜节律和自主入睡的习惯,并从按需喂养逐渐过渡到规律性喂养,6月龄起逐渐培养固定时间和场所的进餐习惯,6-8月龄减少夜间喂养,逐渐培养整夜连续睡眠的习惯,以保证婴幼儿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2.身体活动。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适当安排在家庭和户外的身体活动,1岁内婴儿应鼓励其有充分自由的身体活动,尤其是地板上的玩耍互动,清醒时每天趴卧至少30分钟(可分次进行)。婴幼儿每次受束缚(如抱在手上、坐在腰凳、推车内、餐椅上)时间应小于1小时。1-2岁幼儿每天至少有3小时的身体活动。2-3岁幼儿每天至少3小时的身体活动,其中1小时的中高强度活动。注意动静结合、室内活动与户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活动中注意婴幼儿的精神状态、出汗量和对身体活动的反应,活动后应及时更衣,并注意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二)健康管理。
1.健康体检。应按儿童健康管理要求,在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接受社区医疗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家庭访视,出生后28-30天、3、6、8、12、18、24、30、36月龄时带婴幼儿去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接受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筛查、营养与喂养指导、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等健康管理服务。如发现有体格生长缓慢(低体重、生长迟缓)、营养素缺乏性疾病,或其他的发育问题或疾病可能,应遵从医嘱,接受相应的早产儿/高危儿或营养性疾病管理,增加随访次数,或及早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早干预、早治疗。
2.眼保健。日常照护中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眼外观,观察能否追视物体、有无缺乏目光对视或视物不清等表现。多参加户外活动, 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2岁内婴幼儿不建议观看或使用电子屏幕(电视、视频或手机),2岁以上幼儿每天观看屏幕或使用时间累计不超过1小时,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观看各种电子视频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观看的合适距离大约为电子屏幕对角线长度的1.6倍,屏面略低于眼高。静坐时鼓励开展亲子阅读或亲子游戏等活动。
3.口腔保健。养育照护人餐具、牙刷都应与婴幼儿分开。出生后3月龄的婴幼儿应培养其自主入睡,避免喂奶入睡的习惯。乳牙萌出前,建议用温开水湿润的纱布或棉签清洁婴儿的口腔。乳牙萌出后,用柔软指套牙刷按摩、擦洗乳牙。1-3岁可用少于米粒大小的含氟牙膏每天刷牙2次,不需要吐出牙膏或漱口,滞留在口腔内的少量牙膏可帮助预防龋齿。提倡给婴幼儿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半年一次全面口腔检查,有龋齿高风险的婴幼儿应每3个月一次口腔检查。
4.听力保健。新生儿期应进行听力筛查,此后每次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其中6、12、24和36月龄是听力筛查的重点月龄。
有以下影响听力的高风险因素的婴幼儿,更应注意定期听力保健。①出生体重<1500g。②有新生儿窒息史。③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住院超过5天。④黄疸程度重。⑤有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用呼吸机治疗超过48小时。⑥婴儿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⑦有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家族史。⑧母亲孕期有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感染,用过耳毒性药物或有滥用药物和酗酒史。
日常照护时应注意防止呛奶,溢奶时应当及时清理。给婴幼儿洗澡时防止呛水和耳朵进水。远离强声或持续的噪声环境,避免给婴幼儿使用耳机。避免婴幼儿头部外伤和外耳道异物。婴幼儿患腮腺炎、脑膜炎等疾病后,应注意监测听力变化。如有耳毒性药物致聋家族史,就医时应主动告知医生。
当婴幼儿有耳部及耳周皮肤异常、外耳道有分泌物或异常气味、哭闹并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对声音反应迟钝,有语言发育迟缓等异常表现应及时就诊。
(三)健康监测。
  1.全日健康观察。在家庭中应对婴幼儿进行全日健康观察,敏感发现婴幼儿异常情况,及时识别疾病,尽快寻求处理和适当治疗。①观察是否有疾病的症状和表现,如有无发热、呕吐、腹泻、频繁咳嗽、气急等。②观察婴幼儿脸色和精神状态,脸色苍白还是潮红,如脸色潮红,可能有发热,可摸腹部、背部或额头温度以初步判断,或测量体温。如脸色差,精神软,喂养困难也提示疾病的可能。③观察行为表现,了解可能的不舒适部位。如哭闹时抓挠耳朵或头部,要观察耳道有无流脓流液,伴或不伴发热,警惕中耳炎。如哭闹无法安抚,同时卷曲身体,提示腹痛或疾病导致急性腹部症状,及时就医。④观察活动表现,如婴幼儿的活动水平发生改变,嗜睡、不爱活动、或仅愿意活动一侧肢体,活动时动作不对称。姿势异常,如看东西时经常歪着头,都应及时就医。
2.体格检查和生长监测。养育照护人应定期带婴幼儿到社区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学习绘制生长曲线图(见附件2),了解婴幼儿的生长水平、生长速度和匀称度,如果发现婴幼儿生长速度下降或过快,都应及时分析原因,改善养育策略或及时寻求医生帮助。
3.心理行为发育监测。婴幼儿时期是神经心理行为快速发展的时期,养育照护人需关注婴幼儿的感觉运动、语言认知、情绪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定期带婴幼儿到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发育筛查。如果发现婴幼儿视听感觉,身体运动和手的能力、语言和认知发育、社会交往和情绪发展等明显落后于同龄婴幼儿的表现(见附件1),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有针对性地早干预、早治疗。
4.常见症状家庭处理。(1)发热。体温升高超出1天中正常体温波动的上限。以某个固定体温值定义发热过于绝对,但大多数医学研究采用肛温≥38℃为发热,临床工作中通常采用肛温≥38℃或腋温≥37.5℃定义为发热。若3月龄内婴儿肛温≥38℃,3-6月龄婴儿肛温≥39℃,或发热伴有其他异常状况,应及时就医。婴幼儿发热,宜松解包被或衣物散热、开窗通风,避免采用捂热出汗的降温方法,要多休息、喂母乳或饮水。2月龄内婴儿应慎用退热药,2月龄后婴幼儿若体温超过39℃,因发热表现明显不适,可适当使用退热药,或遵医嘱用药处理。(2)呼吸道感染。伴有鼻塞、流涕、咳嗽、发热、声嘶、喘鸣、气促或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应注意监测呼吸频率。如<2月龄,呼吸≥60次/分钟,2-12月龄,呼吸≥50次/分钟,1岁以上呼吸≥40次/分钟,或有吸气时胸凹陷、喉喘鸣等呼吸困难症状,应及时就医。居室空气湿度保持50-60%。(3)腹泻。腹泻是指大便性状呈稀便、水样便、粘液脓血便,次数多达7-8次/日及以上,应及时就诊。居家护理注意继续母乳喂养,可增加母乳喂养次数。按医嘱用口服补液盐(ORS)预防脱水,补充锌。注意臀部和肛周皮肤护理。如果有脱水表现(尿量减少,哭时眼泪减少或无眼泪、烦躁或精神差、眼窝凹陷、皮肤干燥弹性差),应立刻就医。(4)呕吐。当婴幼儿发生呕吐时,应立即让婴幼儿头侧向一边,或采取侧卧位或坐位身体略前倾避免呕吐物吸入,注意膳食合理、易消化。如呕吐有黄绿色、咖啡色或血性物质或粪便样气味。频繁呕吐、精神差,伴发热、腹胀、腹泻等,应及时就医。
(四)免疫接种。
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照国家规划的免疫程序(见附件3),在推荐的年龄和间隔时间对婴幼儿进行免疫接种,以最大程度发挥疫苗效力,保护婴幼儿健康。
(五)高危儿照护。
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婴幼儿期内存在影响生长发育或潜能发挥风险因素的婴幼儿,称为高危儿。如早产儿、极低出生体重儿(<1500g)、小于胎龄儿(SGA)、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发育迟缓等。家庭、社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单位和康复机构均参与到高危儿的监测、干预和管理服务中。家庭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筛查发现的高危儿,应及时建档并定期接受咨询、监测和评估、转诊和随访诊断、干预及康复治疗等综合管理。
高危儿随访管理的时间和次数。一般生后1月龄(28-30天)到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第一次健康检查,根据高危风险因素确定随访的间隔时间和次数,如早产儿,在6月龄内每月1次,7-12月龄每2-3个月1次,>1岁每3-6个月1次。严重情况如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极早早产或极低出生体重儿可于出院后或生后半个月内进行第一次检查,此后根据情况遵从医嘱定期随访。
二、充足营养
充足营养和适宜喂养照护,可以满足婴幼儿体格生长和机体功能成熟及大脑快速发育的需求,是促进婴幼儿健康、保障潜能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建议6月龄内婴儿纯母乳喂养,满6月龄添加营养充足和安全的辅食,持续母乳喂养至婴幼儿2岁及以上,保证食物多样化、均衡膳食,合理补充营养素,顺应喂养并培养良好的进食习惯。
(一)母乳喂养。
母乳可满足6个月内婴儿所需的全部营养,还含有大量的生物活性物质,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和增强免疫力十分有益。母乳喂养可减少婴儿患病率、死亡率,降低婴儿成年后代谢性疾病的发病风险。母乳喂养经济卫生、喂养方便、有助于增进母子感情、有利于母亲的身体健康。
1.母乳喂养的方法。新生儿生后应立即开始母婴皮肤接触,尽早母乳喂养。婴儿生后1小时内即可吸吮母乳,一般每天喂奶8次以上,并保证夜间喂奶频率。每次喂奶先排空一侧乳房后再喂另一侧,每次喂奶时间共20分钟左右。喂奶时让婴儿的头和身体呈一条直线,身体贴近母亲,头部和颈部得到支撑,可采用斜抱式、卧式和抱球式等哺乳姿势。哺乳时,婴儿含接乳头的正确姿势是,下颌贴着乳房,下嘴唇外翻,舌头包绕大部分乳头和乳晕,婴儿的吸吮有力、慢而深,有吞咽声。
在母乳充足的情况下,婴儿生后6月龄内鼓励纯母乳喂养,即除营养补充剂或药物外不喂水和其他任何食物。母亲外出或上班,可挤出母乳,由养育照护人喂养婴儿。特别鼓励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母乳喂养,家人应关心哺乳期母亲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保证母亲愉悦的心情、充足的休息和良好的营养。
2.判断母乳是否充足。婴幼儿按生长发育需求摄入母乳。一般每侧乳房哺乳10分钟,每次哺乳时间不超过20分钟,哺乳后婴幼儿主动满意地放掉乳头。喂养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尿量每天达到6-7次以上,都提示母乳量能满足婴幼儿的需求。最关键的判断标准是婴幼儿的体重增长良好,即体重增长曲线走向和生长曲线图一致。如果婴幼儿吃奶时间超过20分钟仍然不愿停止,而乳房已经空虚,婴幼儿体重增长速度偏慢,均应考虑奶量不足,经专业评估后,可以补充配方奶。每次应先哺喂母乳,有效刺激母亲的乳汁分泌,乳房空虚后根据婴幼儿需求补充配方奶。
3.母乳的保存。母亲外出或上班期间,应鼓励坚持母乳喂养并保证一定的频率,可采用亲喂和奶瓶喂养相结合的方式。母亲在家时亲喂,外出或上班期间时建议用吸奶器定时挤出母乳,以保持母乳的分泌量,并将母乳存入储奶瓶中置于冰箱冷藏或冰盒内,回家后再根据婴儿的喂养需求存放在冰箱冷藏室或冷冻室内备用。(母乳储存方法见食品安全章节)
4.配方奶喂养。当母亲确实母乳不足或者因为疾病等母乳喂养禁忌症,不能进行母乳喂养者,必须采用与月龄匹配的婴儿配方奶粉作为母乳替代品。婴儿配方奶粉在功能上模拟母乳,满足婴儿从单一食品中获得所有营养素的需求,包括蛋白质、糖、脂肪、各种矿物质(如锌、铁、钙)和维生素等。注意选择具有国食注册号的婴儿配方奶,不要选择其他配方奶粉甚至蛋白固体饮料。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的方法按比例配制,避免过稀或过浓,避免额外加糖。喂养方法:①注意选用适宜的奶嘴,避免奶孔过大或过小,奶嘴孔大小以奶液能缓慢连续滴出为宜。②在婴幼儿清醒状态下喂哺,喂哺前先将奶液滴在自己的手背或腕部内侧测试奶液温度。③喂养时环抱婴幼儿,奶瓶的位置与婴幼儿下颌成45°,奶液充满整个奶嘴而避免婴幼儿吸入过多空气。④喂奶时要注意观察婴幼儿的吸吮、吞咽情况,并和他眼神交流。喂养次数:新生婴儿胃容量较小,生后3个月内约3小时喂养一次。3个月后每3-4小时一次,约6次/日,允许每次奶量有波动,每日总奶量达到生理需要量即可。婴幼儿出生后前3天每次奶量约为5-30ml,至1月龄逐渐增加至70-90ml,至3月龄能摄入120ml左右,6月龄每次奶量可以逐渐增加至150-180ml左右,12月龄每次奶量达180-200ml左右。每个婴幼儿的奶量会随其生长发育速度而有所波动,应遵循婴幼儿的生理需求,并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和体重增长情况,在婴幼儿清醒状况下逐步进行有规律的顺应喂养,避免强迫喂养。
(二)辅食添加。
辅食添加可以补充母乳中不足的营养(如铁含量少),同时可以使婴幼儿从吸吮液体食物逐渐过渡到进食固体食物,从而促进婴幼儿胃肠功能发育,建立肠道微生态,有利于免疫功能发育。也有利于锻炼婴幼儿的精细运动和手眼协调能力。不同口味、气味和质地的食物还能使婴幼儿的口腔感知觉得到充分发育。因此需要及时、合理地添加辅食来满足婴幼儿营养和功能发育的需求。
1.添加辅食的时间。满6月龄是大多数婴幼儿开始添加辅食的适宜年龄。一般,纯母乳喂养的足月婴幼儿在满6月龄(180天)时添加辅食,配方奶粉喂养的婴幼儿在6月龄时添加辅食,早产儿在矫正月龄(矫正月龄=实际月龄-(40-早产孕周/4))6月龄时添加辅食。具体时间可根据婴幼儿体格生长情况、身体健康状况调整,如婴幼儿有疾病如腹泻、呼吸道感染或体重增长不良时,可暂缓辅食添加,或遵医嘱,一般不迟于6月或矫正6月龄。
当婴幼儿出现以下发育信号,说明已经为辅食添加做好准备。①婴儿头部竖立稳当,能坐在高脚餐椅上。②对成人吃饭感兴趣(两眼看着成人吃饭,嘴巴也在动)。③当用勺把食物送至婴儿口中时,婴儿会张大嘴,且不会用舌头把食物推出来。
2.辅食添加方法。①首选的食物。可选择谷类食物,如强化铁的米粉,用温开水或奶(母乳或冲调后的奶粉)调成泥糊状,稠厚到不挂勺。②添加的量和种类:辅食宜从一种、少量开始。从开始时的1-2勺,2-3天后逐渐增加至3-4勺,再循序渐进逐渐增加。先吃辅食(固体食物),然后喂奶补足这一餐的进食量。当婴儿适应了谷类食物后,再引入蔬果类食物,如胡萝卜、西兰花、菠菜等各种深色蔬菜,7月龄逐渐引入动物类食物(如肉泥、肝脏泥、蛋黄)。③辅食的质地:6-7月龄婴儿的辅食为泥糊状,8-9月龄转为泥末状,如稠粥、肉末、蔬菜末;10-12月龄从碎末状食物如烂面、碎菜、肉末等逐渐过渡到小丁块状或指状食物,如软饭、胡萝卜条、苹果丁、小肉丁等,食物的质地宜软。④辅食的次数:从6月龄的尝试到7月龄固定的一餐,8-9月龄逐渐增加至2餐(中餐和晚餐时),10-12月龄逐渐增加到3-4次/日(除三餐外,添加水果1-2次)。⑤辅食添加宜安排在成人进餐时,鼓励婴儿模仿学习咀嚼固体食物、运送和吞咽食物团块的进食技能。
辅食添加时应注意观察婴幼儿的反应,每添加一种新食物应观察5-7天,注意有无腹泻、便秘、湿疹、口周皮疹或荨麻疹等不良表现,如有过敏或消化不良表现,暂停这种食物的引入。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荨麻疹、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至医院就诊。
当确认婴儿对食物无过敏或不良反应后,可多种食物搭配或荤素搭配,增加营养均衡性,如米糊加胡罗卜泥、花菜泥和肝脏泥,烂面或软饭、肉泥配洋葱胡萝卜泥。辅食制作过程要注意卫生,生熟食物分开操作。辅食可添加少量植物油,不加盐、糖,不加调味品。
3.继续母乳喂养。6月龄后母乳(或配方奶)仍然是婴儿营养的主要来源,因此需要继续保证充分的母乳喂养。如果母乳量明显不足,需要补充配方奶而不是完全由辅食替代。7-9月龄的婴幼儿喂奶次数约为4-5次/天,10-12月龄喂奶约为3-4次/天,夜间应逐渐养成整夜连续睡眠的习惯。母乳(或配方奶)的每日需求约为600-800ml左右。
(三)幼儿膳食。
1.膳食安排。1岁以上的幼儿胃肠道功能基本成熟,可以逐渐从乳类为主过渡到家常食物为主的膳食模式。每日可以安排三餐主餐,尽量和家庭成员共同进餐,并在早中餐、中晚餐之间,以及临睡前各安排一次加餐或点心,如乳类(母乳或牛奶)、水果及少量面包、饼干等食物,作为主餐的补充。
2.膳食营养。每日的摄入量应保证粮谷类食物,13-24月龄75-100克/日,如软饭、各类面食,25-36月龄75-125克/日,除米面类外,可添加适量薯类。各种富含优质蛋白质的动物类食物,13-24月龄约75-100克/日,25-36月龄约100-125克/日,包括蛋类25-50克,肉、鱼、禽类50-75克。各种蔬菜13-24月龄50-150克/日,25—36月龄150-200克/日,尤其深色蔬菜,水果50-150克/日。母乳(或配方奶或牛奶)13-24月龄约400-600毫升/日,25-36月龄约350-500毫升。食用油约5-20克/日,盐1-1.5克/日。
以上推荐的每日膳食量是大致平均膳食摄入量,因每个婴幼儿的食欲、生长速度有个体差异,进食量也有所差异,食欲也会随生长速度或疾病等因素而有所波动,应根据情况顺应喂养,适当调整。定期体格生长监测,维持适宜的体重和身长增长。
幼儿膳食应碎、软、烂,制作以蒸煮为宜,保证饮食卫生。应告知幼儿食物的功能,鼓励其进食各种食物,培养合理均衡膳食的理念。避免高糖、高盐食品,不提供腌制、油炸及不新鲜食物。清淡食物有利于减少偏食挑食,降低儿童期和成年期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养育照护人及家庭成员应以身作则起到示范作用。
(四)营养素补充。
婴幼儿期生长速度快,对各种营养素的需求大,合理喂养和均衡膳食可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
维生素D主要来源于阳光照射,天然食物中维生素D含量极少,包括母乳。因此,建议纯母乳喂养的足月婴儿出生后2-3天添加维生素D400IU/日,直至能从强化食品或日常阳光照射中获取足够的维生素D,如不能从强化食品或日常阳光中获取足够的维生素D,仍需要额外补充。
婴儿在母亲宫内获取的铁储备在生后4-6个月消耗殆尽。因此,婴儿从6月起应添加强化铁的米粉,逐渐再引入瘦肉泥、肝脏泥等富含铁的食物。如体检血常规提示贫血或缺铁,应遵从医嘱补充铁剂。如果不能从膳食中摄入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可通过铁强化食品或补充剂增加铁、维生素A、B12等微量营养素的摄入。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根据胎龄和出生体重及营养风险,在医生指导下强化营养(包括营养素补充)。
三、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的目的是保证婴幼儿生活环境干净且安全,有效防范意外伤害。避免忽视与虐待,保障婴幼儿在安全、温暖与支持性的养育环境中成长。
(一)居家安全。
家是婴幼儿主要的生活活动场所,应保证安全,避免婴幼儿受到伤害。家中家具应牢固,尖角处应有防护措施。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滑倒。浴缸或淋浴间内应装上扶手,铺防滑垫。
婴幼儿能够触摸到的电源插座、热水龙头应加上防护罩。电吹风、洗衣机等电器不使用时拔掉电源。水壶、暖瓶或饮水器等应放在婴幼儿够不到的地方。洗澡时先开放冷水再放热水。饭桌、茶几上不铺台布,以避免在地面活动的婴幼儿拉扯台布导致桌上热汤或茶倾倒烫伤婴幼儿。洗浴、护理时始终让婴幼儿处在照料人视线范围内,避免跌落或淹溺等意外发生。
楼梯口、飘窗或厨房门口建议装有防护栏或栅栏门,防护栏净高>1.1m,垂直杆间净距离不大于0.11m。窗台边避免放置婴幼儿可攀爬的桌、凳等家具。小婴儿睡眠宜仰卧,避免俯卧,避免头面部遮盖。婴幼儿床边设置床栏,以防坠落。
浴盆、水桶、水缸等不蓄水,如蓄水应加盖子。马桶使用后随时盖上,池塘边设置安全护栏,井台加高并加盖。
各种危险物品包括各种药品、有毒或化学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农药、洁厕剂等)应有明确标记,并妥善置于婴幼儿不能触及的安全处。锤子、钳子、铁锹等工具,刀、剪、锥等尖锐的物品,别针、玻璃球、棋子、玩具小零件等细小物品,剃须刀、电熨斗、打火机、电池、火柴等均应妥善放置于婴幼儿不能触及的安全处。注意避免在婴幼儿哭闹、嬉笑玩耍时喂食,避免给婴幼儿提供花生、瓜子、果冻、糖果等易导致噎食或误吸的食物。
(二)外出安全。
外出时避免让婴幼儿独处,应使婴幼儿始终在养育照护人的视野范围内。
婴幼儿乘车时应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坐汽车前排,注意不要将婴幼儿单独留在车内。
户外活动前注意检查安全风险,如活动设备、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性,避免在具有意外伤害(如受伤、溺水)潜在风险的场所活动,如车道、车库或车旁、水池边等,做好户外虫咬伤或意外受伤的防护准备。
(三)食品安全。
母乳喂养注意乳房清洁和手卫生。挤出的母乳存放至干净的容器或特备的 “乳袋”,喂养前用温水加热至40℃左右。
不同温度下母乳的保存时间
保存条件 最长保存时间
室温(25-37℃) 4小时
室温(15-25℃) 8小时
冰箱冷藏室(2-4℃) 24小时
有独立门冰箱冷冻室(-18℃以下) 3个月
 
备注:参考美国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CDC)母乳保存时间
奶粉调制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污染:①调配奶粉前,洗净双手。②选用煮沸消毒后的干净奶嘴、奶瓶。③建议使用不低于70℃的温开水配制。④配制好的奶液应立即食用,未喝完的奶液建议尽快丢弃,在空气中静置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⑤喂养后应尽快清洗奶嘴、奶瓶,再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家常食物制备时建议遵循以下原则:保持食物清洁、保存在安全的温度、用洁净的水清洗食品原料,生熟食物分开、食物彻底煮熟。
(四)心理安全 。
养育照护人应敏感了解婴幼儿需求,及时给予适当的回应,使婴幼儿与养育照护人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避免任何对婴幼儿的忽视、体罚、虐待、暴力或威胁行为。
养育照护人应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教养,避免向婴幼儿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应全日观察并参与婴幼儿的活动,注意防止来自家庭或外部环境对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或虐待。
(五)急救小常识。
发生意外伤害时,如果无法立即得到医疗救护,采取以下急救措施,以防止进一步加重伤害。
1.烧烫伤。马上除去衣服或剪开衣服,立即用大量流动冷水为烧烫伤部位降温。如果烧烫伤面积较大,立即把烧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冷疗一般应持续30分钟-1小时,使创面不再剧痛。如烧伤面积较大或开始起泡,不要把水泡弄破,为烧烫伤部位缠上绷带,不要过紧,以保持伤口清洁和干燥。在不确定烧烫伤情况及没有消毒的情况下,不要自行涂药,以免加重污染,并立即将婴幼儿送往医院治疗。
2.跌伤、交通事故。如头部和脊柱受伤,不要移动头背部,以避免脊柱扭动,这样可以防止更严重的损伤。
骨折可能会使婴幼儿不能动弹或感觉剧痛,不要碰受伤的部位,应平衡地托住受伤的部位,并及时寻求医疗救护。
如有严重瘀伤,应将受伤部位浸入冷水中或用冰块冷敷约15分钟,冷敷时不要让冰块直接碰到皮肤,以免冻伤,可用毛巾包裹冰块再冷敷创面。必要时可在15分钟之后再用冷水或冰块冷敷缓解疼痛、消瘀消肿。
3.中毒。如婴幼儿吞服了有毒物或药物,不要自行给婴幼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处理。如婴幼儿的皮肤或衣服上沾有毒物,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反复冲洗皮肤。如有毒物进入婴幼儿的眼睛,应用洁净的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立即将婴幼儿送往医院,且随身带上有毒或化学物、药物的样本或容器,尽量让中毒婴幼儿的情绪保持平静。
4.锐器损伤。轻微切割伤,用清水将伤口彻底洗净,使伤口周围的皮肤保持干燥,用干净纱布覆盖伤口,然后包扎。
严重切割伤,刺入物(如玻璃等)不可立即拔出,以避免失血过多和更严重的伤情。如婴幼儿出血严重,应抬高受伤部位使之高于心脏,用干净的纱布压迫止血(如果伤口里有异物则应按住伤口周围)。不要自行在伤口涂药或动植物油,以免加重污染。包扎伤口,但不要过紧,并立即将婴幼儿送往医院。
5.窒息。一旦婴幼儿噎食,会发生剧烈呛咳,呛咳可利用腹腔及胸腔压力把异物咳出。如婴幼儿有窒息和呼吸困难表现,应立即帮助排出婴幼儿嘴中异物。首先检查口腔和咽喉部,如在可视范围内发现食物或异物阻塞气道,可直接用手去除阻塞物,如此方法不能处理,立即采用徒手急救。①拍背法:适用于1岁以下婴儿。成人单腿屈髋屈膝,抱起婴儿,使婴儿头向下,面朝下,身体依靠成人大腿和膝部,单手用力拍婴儿两肩胛骨之间5次。将婴儿翻正,面部朝上,头低脚高位,在婴儿胸骨下半段,用食指和中指迅速按压5次。重复上述动作,直到异物或窒息食物排出。操作时注意操作力度和姿势正确,婴儿头低脚高位,可重复多次。②上腹部拍挤法(又称海姆立克急救法):适用于1岁以上。幼儿面部朝前,使其背部紧贴成人胸腹部,成人双手环抱幼儿腰腹部,一手握拳,另一手包绕拳头握拳,双臂快速收紧,使握拳的两手向上向里按压,可反复操作5-10次,直到导致窒息的异物或食物排除,气管阻塞解除。注意操作力度,用力过猛或操作不当有损伤幼儿胸腹腔脏器的风险。如果仍无法取出异物,应立即就近将婴幼儿送医院。
6.动物咬伤。如果伤口小,应以最快速度,用流动水彻底冲洗伤口,设法把沾污在伤口上的血液和动物的唾液彻底冲洗干净,可用75%酒精或聚维酮碘消毒,切记不要包扎。在咬伤24小时内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如注射狂犬疫苗。对于严重咬伤者,若伤口出血过多,应设法立即止血并送医院处理。
四、回应性照护
回应性照护是提供满足婴幼儿生理和心理需求的积极照护实践。其核心是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并敏感了解婴幼儿动作、声音、表情和口头请求的需求,并及时给予积极恰当的回应。回应性的养育方式应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所有活动中,包括日常的基本照护、喂养、交流和游戏中。
(一)日常护理。
1.保暖和穿衣。新生儿卧室应安静清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避免对流风。室内温度维持在22-26℃为宜,湿度适宜。在给新生婴儿换尿布、更换内衣时注意先将衣物加温。出生体重低于2.5公斤的新生儿和早产儿尽早采用袋鼠式护理保暖和皮肤接触。当室温在22-24℃,新生婴儿可仅穿尿裤,头戴帽子,穿上袜子,直接与母亲皮肤接触;如室温<22℃,可给婴儿穿上无袖开襟的小布衫,使其脸、胸腹和四肢能直接与母亲皮肤接触。如母亲不能进行袋鼠式护理保暖,也可让父亲来替代。
新生婴儿衣着应干爽、宽松,质地柔软,内衣纯棉为宜。生后头几天戴上绒布小帽子,尤其是体重轻的早产儿。不宜穿着包裹很紧或质地硬、刺激娇嫩皮肤的衣物,如化纤、毛线衣服。夏季应避免室内温度过高,夏季环境温度若过高,衣被过厚及包裹过紧,易引起新生儿出现白色的汗疱疹,甚至发热。外衣穿着根据季节变化,厚薄与成人相仿,应宽松、柔软。一般适宜穿脱和更换尿布方便的连衣裤,避免腹部、胸部有松紧带或绑带束缚,影响生长发育。
2.皮肤护理。新生儿期在脐带脱落前保持脐带残端干燥和清洁,脐部残端一般在生后3-7天脱落,平时要注意保持脐带根部干燥。脐带残端脱落后一般不用纱布或其他东西覆盖,将干净衣服松松地覆盖于脐部,尿布折叠于脐部下方即可。如有少许粘液,可用75%酒精或聚维酮碘清洁脐部周围,如有脐轮红、脓性分泌物或硬结,应及时就医。
注意保持婴儿皮肤干爽,可每天洗澡或常用温水擦洗颈部、腋下、腹股沟等皮肤皱褶处。及时更换尿布。每次大、小便后,用温水从会阴至臀部擦洗臀,以保证臀部皮肤干燥清洁,选择透气的尿不湿,避免尿布皮炎发生。
3.个人卫生。婴幼儿房间每天清洁、通风。养育照护人在准备和喂养婴幼儿食物前,换尿布和协助婴幼儿如厕,接触不洁物品后均需及时洗手。婴幼儿在进食前、如厕后、玩耍活动或接触不洁物品后应及时洗手。婴幼儿进食后应清洁脸部,婴儿清洁用具如毛巾、脸盆应专用,日常物品应经常清洗,为婴幼儿提供洗手、擦脸等学习日常自理卫生能力的机会。
(二)亲子依恋。
1.气质特点。每个婴幼儿均有自己独特的气质。气质与生俱来,受遗传影响,相对稳定,也会在家庭养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发生一定的改变。气质由活动水平、节律性、趋避性、适应性、
反应强度、反应阈限、注意广度与持久性、注意分散度、心境等九个维度组成。
大部分婴幼儿生理节律有一定规律,活动水平和反应强度适中,容易适应新的食物和环境,情绪多为积极、愉快,为容易型。约10%婴幼儿表现为困难型,即生理节律规律性较差,使养育人较难掌握其睡眠、进食和排泄规律,容易对新事物和陌生人退缩,适应较慢,且情绪反应强烈、易激惹、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较差,消极情绪较多。约15%婴幼儿则表现为启动缓慢型,即对新的人或事物适应较慢,表现为害羞、犹豫、退缩或难以融入,情绪反应强度较低,情绪较为消极,需要耐心等待,给予时间熟悉并慢慢活跃起来。也有的婴幼儿气质特点介于容易型和困难型之间。气质并没有好坏,每一种气质维度的特点均有其长处和短处。建议养育人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仔细观察、记录婴幼儿的生理节律、活动水平、反应强度、适应性等,逐步了解并掌握婴幼儿的气质特点。
2.养育方式。每个婴幼儿都是独一无二的,建议养育照护人理解并接纳婴幼儿的特性,调适养育方式,使之与婴幼儿的气质拟合,持之以恒引导婴幼儿向积极方向发展。
(1)根据活动水平调整。活动水平高的婴幼儿,尽可能安排一些互动活动、游戏让其充沛的精力宣泄掉,在活动中培养其注意力,再适当安排一些安静的活动。安静的婴幼儿适当增加活动量,给予足够的时间,鼓励他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尽量不要替代。
(2)根据节律性调整。生活节律性强的婴幼儿,如每天入睡、进食的时间都很有规律,容易抚养,但也容易发生适应困难,可偶尔打破规律;生活节律性差的婴幼儿,应尽早培养规律性。
(3)根据适应性调整。适应性强、趋避性弱的婴幼儿,容易接受新事物,也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养育照护人应教导其明辨是非,避免受到不良事物的影响。适应性弱、趋避性强、易退缩的婴幼儿怕生,接受新事物较难,受不良因素影响的机会较少。对其应耐心,多创造接触机会,鼓励并等待其接受,但避免强迫接受。事先提前准备,使婴幼儿逐步适应。
(4)根据反应强度和阈限调整。反应强度高、反应阈限低的婴幼儿,即便很小的变化或刺激都会引起很大的反应,可采用提前告知、解释、倾听、耐心抚慰等,寻找使婴幼儿感觉舒适的方式,缓解情绪,提高反应阈限。反应强度低、反应阈限高的婴幼儿,应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细微表现和变化,及时进行回应,避免忽视。
(5)根据注意广度及持久度调整。注意力不易分散、持久度长的婴幼儿可以比较专注地玩耍和学习一些技能,但一旦未能满足其需求时,容易发脾气并难以转移注意力。养育照护人可提前告知,使其有心理预期,也可用一些有趣的活动转移其注意力,并忽视不良行为。注意力易分散、持久度不长的婴幼儿应尽早培养专注力,在玩耍交流等日常活动中,创造相对能集中注意力的环境,避免过多的视、听刺激源,如婴幼儿对某一样玩具感兴趣,便把其他玩具撤走,和他谈论这个玩具,探索这个玩具的功能。进餐时除提供餐具外,避免提供其他分散注意力的物品,如玩具等。
(6)根据心境调整。心境消极的婴幼儿,易产生负面情绪,养育照护人应敏感观察、聆听,了解原因,引导婴幼儿学习自我情绪调控技能。心境积极的婴幼儿,易低估危险和失败,养育照护人在鼓励其独立性、创造性发展的基础上,应根据其发展水平,引导婴幼儿学习自我安全保障技能。
3.依恋关系建立。依恋是亲子关系的核心,是婴幼儿寻求和保持与养育照护人身体及感情亲密联系的倾向。安全、稳定的依恋关系,有助于培养婴幼儿的自尊、自信、独立,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交往和自我情绪调控能力。建议养育照护人将婴幼儿看作独立的个体,敏感注意到并听懂、看懂婴幼儿不同需求所发出的信号及其行为背后的含义,准确判断婴幼儿的需求和情绪体验及其对环境刺激或挫折时的反应和所能承受的压力。并尝试根据其年龄、发育水平和气质特点及场景进行适当的互动回应。敏感识别疾病征兆,妥善地处理和应对疾病。
0-6周为前依恋阶段,建议养育照护人细心体会,敏感理解婴儿的哭声,及时根据婴儿的哭声理解其需求,比如饥饿、睡眠、需要更换尿布、疼痛等生理需求或需要陪伴的心理需求,给予恰当的回应,回应时伴随语言、抚摸和眼神对视。
6周至6-8月龄为依恋开始形成阶段,建议尽可能保持一致的养育照护人,在日常照料中,多和婴儿互动沟通,使婴儿对养育照护人建立信任和安全感。
6-8月龄至18月龄是依恋形成阶段,婴幼儿开始出现分离焦虑,15月龄达到高峰。养育照护人可以通过游戏如躲猫猫等方式让婴幼儿逐渐理解“客体永存”的概念,离别前提前告知,离别时和婴幼儿道别,回来后及时相聚并表扬婴幼儿在养育照护人离开时的良好表现。
18月龄后幼儿语言迅猛发展,分离焦虑减少。养育照护人应为幼儿提供优质的亲子共处时间,如交谈、玩耍,鼓励幼儿探索和学习技能。通过故事、假扮性游戏等方式,让幼儿理解人际关系。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和气质特点理解他的行为,及时做出相应反应,用积极的非口头形式的关注(微笑、注视)和描述性表扬认可和鼓励幼儿良好的行为及每一次学习新技能的努力和尝试。采用忽视和转移注意力使不良行为退化。对婴幼儿期的不当或问题行为,以及时的反应、严肃的表情和清楚平静的指令制止,并根据其反应采用进一步合理的处理(平静时间或隔离时间),一旦婴幼儿的不当行为终止或开始良好的行为,予以认可赞扬。对婴幼儿行为约束的核心仍然是爱心,建议养育照护人理解并弄清婴幼儿行为背后的原因,以身作则,学会自我情绪调控,保持温和、平静而坚定,这是教会婴幼儿良好行为和情绪技能的最好方式,也是让婴幼儿对养育照护人产生依恋,学会信任的基础。
(三)睡眠行为。
  1.睡眠生理。睡眠与婴幼儿的生长和大脑发育密切相关。养育照护人应理解婴幼儿的睡眠生理和发育,帮助其逐步建立昼夜节律和良好的睡眠行为习惯,有助于生长发育和潜能发展。
婴幼儿一夜由7-9个睡眠周期组成,每个睡眠周期约40-50分钟,经历了从清醒-浅睡眠-深睡眠-活动睡眠-短暂清醒的过程,即由非快动眼(NREM)睡眠和快动眼(REM)睡眠两个阶段构成,两者交替进行并有规律循环。每个睡眠周期之后有短暂觉醒,而后进入下一个循环。
一般,3个月以内的婴儿,总睡眠时间约15-16小时以上,昼夜不分,每次小睡时间短,约2-3小时。3-6个月婴儿睡眠14-15小时,晚上睡眠时间占全天三分之二,每次睡眠与日间清醒时间逐渐延长。6个月以上睡眠12-15小时,白天睡眠2-3次,至1岁时白天只睡1-2觉,夜间睡眠大约9个小时。12-36月龄保持约10小时以上的优质睡眠,包括小睡、有规律的夜间睡眠和唤醒时间。
2.婴儿睡眠行为培养。(1)培养昼夜节律。即白天能有规律进食、活动,多晒太阳,有规律地安排日间小睡、喂养和活动。3月龄后逐渐减少夜间喂养次数至1-2次,至6月龄时可形成整夜连续睡眠。(2)保持一致的睡眠环境。即房间安静、黑暗、凉爽(不要太热)。把卧室作为睡眠的场所,避免有其他干扰,如电视机,避免将床作为玩耍或活动的地方。(3)建立固定的就寝时间日程。包括安静而愉快的活动,吃完奶后再洗澡,洗澡后更衣上床,关灯,唱催眠曲等,避免将喂养、哄抱作为睡眠的信号和安抚条件。(4)培养自主入睡的习惯。婴儿3月龄后,逐步培养其自动入睡的习惯,即在婴儿迷迷糊糊但还未入睡时就把其放在床上,让其自己进入睡眠状态。夜间当婴儿扭动、出声可能就是一个睡眠周期结束,可轻拍诱导他进入下一个睡眠周期。如需要喂养,也在更换尿布或分散注意力后再喂养,喂养后让其自动进入下一个睡眠周期。如能坚持良好的睡眠卫生和习惯,婴儿在6个月后就能形成一夜连续睡眠的好习惯了。(5)坚持一致的原则。在培养婴儿良好的睡眠规律和行为时,全家保持一致的态度。
3.幼儿睡眠行为培养。(1)稳定的卧室环境。确保幼儿的卧室环境整夜一致。有些幼儿需要一盏小夜灯感觉更安全,有的幼儿在黑暗、凉爽而安静的房间里睡得更好,可根据儿童的要求设置。(2)睡眠日程表。让12-36月龄幼儿定时进行日间小睡和晚上就寝,以保证足够的夜睡眠时间。避免午睡太迟使幼儿在夜间上床后难以入睡,但也不要剥夺日间小睡,会因为过度疲劳而使夜间睡眠更差。(3)固定的就寝程序。建立一个稳定持续的就寝程序,包括平静而愉快的活动,比如刷牙、洗澡、解小便后上床。(4)规定界限。上床后规定明确的界限,如上床后只讲一个故事,讲完后道晚安、关灯,让幼儿保持安静,自动入睡。(5)鼓励使用安全的安慰物。让幼儿喜欢上一个可以带到床上的安全物体,如毛绒玩具或小盖毯,使幼儿在入睡时或夜间短暂觉醒时会觉得更放松且容易入睡。(6)坚持一致的原则。工作日和节假日睡眠日程保持一致,全家态度和原则保持一致。
(四)进食行为。
1.顺应喂养。又称回应性喂养,强调了喂养过程中养育照护人和婴幼儿之间的互动。养育照护人仔细观察并敏感了解婴幼儿的需求及饥饿和饱足的信号,给予恰当的回应。婴幼儿则在养育者的支持和引导下逐步培养良好进食行为,并获得长期健康的营养和适宜的生长。(1)理解婴幼儿需求。应敏感了解婴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0-3月龄应根据婴儿的饥饿信号(如哭闹、脸部表情的变化等)按需哺乳。3月龄后应根据胃肠排空规律逐渐规律喂养,随着生长速度减慢,婴儿可能会出现进奶量减少,不需要过度强调每次摄入的奶量,在婴儿清醒状态下喂养,当观察到婴幼儿推出乳头或拒绝进食表现时应终止喂养。避免因焦虑而强迫喂养或频繁喂养。(2)对婴幼儿需求做出恰当的反应。当婴儿能坐在餐椅上,观察到婴儿对进食固体食物有兴趣时(如看成人吃饭,张开嘴或模仿进食动作),可为婴儿提供辅食,并示范婴儿学习咀嚼、吞咽,对婴儿的模仿学习用眼神或语言表扬。如婴幼儿吐出食物,忽视这种行为,不加评论,清理吐出食物后,继续鼓励其模仿咀嚼和吞咽食物。如婴幼儿拒绝某种食物,说明食物的功能并亲身示范鼓励其尝试,每种食物可能要尝试10-15次才能被逐渐接受。对不良的进食行为如扔勺或食物,应刻意忽视,可拿走食具或食物,当婴幼儿结束问题行为时再重新提供。(3)互动沟通。喂奶或进餐时养育照护人应与婴幼儿眼神对视交流,引导婴幼儿集中注意进食。当婴幼儿有良好的进食行为,如学会了咀嚼、运送并吞咽食物,学习自己用勺,应及时描述性表扬。
2.培养良好的进食行为。(1)规律的进餐时间。培养婴幼儿每天保持一致的规律进餐时间,有利于规律的胃肠蠕动和胃排空建立。(2)舒适的喂养或进食环境。喂奶时选择安静的地方。辅食添加宜安排在成人进餐时,进餐环境轻松、愉快,有固定的餐椅,准备好婴幼儿进食的餐具和食物,戴上围嘴,坐上餐椅。进餐时避免其他干扰物(如玩具、电视)。有足够的耐心鼓励婴幼儿进餐,如婴幼儿在15分钟内仍无张口吃饭的欲望,可让其离开餐桌,等待下一次进餐时间。(3)培养良好进餐习惯。鼓励婴幼儿集中注意,进餐时间一般不宜超过20-30分钟。不提供玩具、手机、电视等任何干扰物,避免恐吓、强迫婴幼儿进食或用其他食物如糖果等贿赂婴幼儿进食,一旦婴幼儿离开餐桌,可停止喂养,等待下一次进餐时间。避免边吃边玩或追着喂。(4)学习进餐技能。
让婴幼儿能自己取食,为9-12月龄婴儿提供手指状食物,学习自主抓握进食。鼓励并帮助12月龄以上幼儿学习用勺,用杯子喝水,学习自主进食,15月龄停止使用奶瓶。24月龄后自主进食,并学习使用筷子。婴幼儿是通过不断尝试和经历失败学会独立进餐的,建议养育照护人学会忍受婴幼儿进餐时的狼藉,鼓励并示范婴幼儿学习进食技能。(5)表扬良好行为。婴幼儿出现学习使用汤匙、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学习自喂和咀嚼、吞咽,尝试新的食物等良好进餐表现时都要积极给予关注,并通过微笑、点头,和语言称赞(“学会用勺了”“学会吃青菜了,真好!”)等方式给予肯定。但需避免全家过度的关注和夸张的表扬。(6)刻意忽视不期望的行为。婴幼儿吐出食物、拒绝进食或乱丢食物或餐具时,不要笑或给予额外注意,应拿走食物或餐具,并转头刻意不看,直到婴幼儿停止问题行为,再转头提供食物或餐具。(7)全家原则应一致。培养婴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时,全家应采用一致的原则,态度温和而坚定,持之以恒。
  • 其他生活能力。
1.穿脱衣物。0-12月龄婴儿不能自理,养育照护人在给其穿脱衣物时,可边操作边配上语言,描述过程,使婴儿逐步理解动作和物品的名称,并学习配合。12-18月龄以上幼儿可以配合成人伸手穿衣、脱去鞋袜等,养育照护人应鼓励并示范、提供机会让幼儿学习技能。18-36月龄幼儿能掌握自行穿脱部分衣物和鞋袜的技能。养育照护人应尊重幼儿的意愿,鼓励学习,分解步骤并示范,使幼儿掌握自理技能,如给布娃娃穿脱衣服,练习拉拉链、扣扣子、系鞋带等。
2.如厕训练。(1)发育性征象。婴幼儿神经认知发育对排便控制能力起着重要作用。一般在15-18月龄后,达到以下发育水平的婴幼儿,为如厕训练做好了准备。
做好如厕行为训练准备的发育性征象
语言技能
能理解2个简单指令,并能遵照指令完成(如:脱下自己的裤子,去上卫生间)
能说2字词的短句
认知能力
对养育照护人的模仿行为(如:模仿扫地)
理解因果关系(如:能理解为什么要如厕训练的原因)
情感技能
具有通过顺从养育照护人的要求取悦于养育照护人的愿望
较少表现出反拗行为和抵抗能力
表现出要求独立和自主的自我照料能力(如:要自己吃饭饭,要自己脱衣服等)
对物体分得清你我或对物体已具有拥有和骄傲感(如:“我的车车”)
运动技能
能够轻松地自己走动
能够自己独立把裤子拉下
能够不需要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坐5分钟
能够部分地控制尿道/肛门括约肌(能够定期的解一定量的小便,而不是不停地尿湿)
身体的自我认识比
表现出对尿片干、湿有意识。
对便意已经有表示(如:面部表情,离开或走到角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weishengj/2021/1009/42872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