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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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环发[2004]15号

  

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主管环保监督执法的部门,工作繁重,责任重大。近年来,省环保局通过创建文明行业、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开展行风评议等活动,在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热忱服务社会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促进了生态省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局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进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工作范围:局机关、各直(附)属单位。

工作重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1、增强服务意识。主要解决机关部分人员中存在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够自觉、宗旨观不够牢固、政绩观不科学、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正确理论武装头脑。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学习,树立全面的发展观、科学的政绩观、牢固的宗旨观。开展信用环保建设,既要对企业进行诚信审批、诚信执法、诚信服务,又要帮助企业确立信用环保意识,依法排污、治污,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规范机关行为。主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照章办事,行为不规范以及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照许可法,做好环保有关政策、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努力清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障碍,铲除影响机关效能的制度性屏障。要权为民所用,努力克服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更不允许产生利用权力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行政效率。主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审批程序不够简化、办事效率不够高等问题。要继续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事项再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能简化的坚决简化,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

4、完善制度建设。主要解决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缺陷,克服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程序不严密、制约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要对局机关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修订和完善,利用新大楼搬迁之机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

5、转变机关作风。主要解决机关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要认真落实《浙江省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浙江省环保局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机关干部为群众办事的能力。要加强监督约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勤政廉政。

6、提高队伍素质。主要解决机关干部的素质与生态省建设和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我省环保队伍虽然总体素质较好,但人才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也十分突出:专业人才比较多,综合型、管理型、复合型人才相对不足;处理本行业具体工作比较多,研究解决错综复杂问题的能力相对不足。要针对这些“相对不足”加强队伍建设,缺什么补什么。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局机关的效能建设按照省效能办和省直机关效能办的总体部署展开,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生态省建设相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进“八八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环保系统来说,就是为了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各项工作。今年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推进之年,要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促进生态省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是与创建文明行业相结合。当前,全省环保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正蓬勃开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队伍素质好,行业风气正、服务质量优、事业发展快、两个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为目标,围绕中心和大局,贴近基层、贴近业务,抓住主题、抓住载体,注重规范、注重示范,改进了作风,锻炼了队伍,促进了生态省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继续大力开展。同时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以文明行业创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赋予文明行业创建以新的内容。

三是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相结合。创建学习型组织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全省环保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实施意见》下发后,全省环保系统更新学习观念、健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网络、加强培训考核,决心把全省环保系统建成新颖的学习型组织。要加强两项工作的结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四是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环保总局已确定全国环保系统今年要开展行风评议。通过开展行风评议,理清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什么,明确人民群众意见较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是什么,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和难点问题的突破来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

机关效能建设是贯穿今年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主要任务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有关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的一系列领导讲话、指示、文件,使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主要任务是查找机关在推进生态省建设、实施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以及在为民办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搞好整改,制订完善相关制度。

3、考核考评阶段(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推进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省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全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局机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关于成立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浙环办函〔2004〕10号),主要针对省效能办和省直机关工委效能办下发的每个阶段的工作,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计划,负责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

各直(附)属单位是省环保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环境保护工作所必需,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依托,集聚了我省环境保护方面的大量人才资源、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为我省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着巨大的科研支持、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持,对我省的环保事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各直(附)属单位都或多或少受省局的委托参与环境管理,都承担着为环保工作服务的重任。因此,各直(附)属单位与局机关一样,也有一个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依法依规行事的问题,也有一个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问题,也有一个提高队伍素质,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问题。因此局党组决定,机关效能建设延伸到所属各直(附)属单位。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规定动作”,选准“自选动作”,开展这项工作,促进事业发展。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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