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在浙各环评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有关价格收费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价服〔2009〕 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有关价格收费政策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浙价服〔2009〕192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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