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更好掌握我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环保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我厅制定了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浙统制〔2014〕8号,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通过开展统计,掌握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经营状况、产业结构、规模、布局、技术情况及增长情况等;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提供较全面的基础数据;为相关企业研究分析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把握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依据。
二、统计对象及范围
统计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辖区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单位和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环保服务业为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法人单位。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填报。涉及单位类型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统计涉及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环境服务业等,详细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统计时期指标为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统计时点指标为2013年12月31日 24时。
三、统计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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