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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6号,以下简称《五年行动方案》)于近日印发实施,这是时隔5年后再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支持商贸流通业改造提升、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批发零售业发展。2017年,将其纳入“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内容,由我厅牵头编制《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96号),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2018年,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又将其列入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我厅再次牵头编制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五年行动方案》突出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浙江特色,围绕新型贸易中心总目标,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流通强省、引领全球的电商强省、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大省和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确定商品市场、新零售、供应链、乡村商贸振兴等领域十大工程24项任务,统筹39个部门合力推进,赋予新时代商贸流通新使命新要求新担当,是今后五年指导批发零售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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