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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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764 |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 统一编号 |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4—0011 |
| 主题分类 | |
| 有效性 | 有效 |
| 体裁分类 | |
| 发布日期 | 2014-02-24 |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 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 浙人薪〔2004〕271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使遗属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04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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