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本级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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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省本级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034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1—0036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3-01 |
法规正文 | 关于省本级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359号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省本级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伤或旧伤复发住院治疗(包括到统筹地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此期间支出的伙食费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偿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期间的住院天数进行定额补助,标准为15元/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78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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