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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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05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1—001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3-01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 浙人社发〔2011〕145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的选派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经商省委组织部,现就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派出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请确认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请确认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晋升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派出前已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予直接确认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正常申报评审时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业务能力等考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78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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