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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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8-0689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函〔2018〕84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8-07-05 |
法规正文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省直、中央驻浙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激励高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称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坚持“服务发展、高端引领,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具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18年计划遴选支持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20名左右。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企业中青年人才,企业中青年人才原则上不低于50%。 二、支持措施 1.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并纳入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 2.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革新、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3.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省有关部门将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4.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经费可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优先选送参加“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 三、推荐要求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4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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