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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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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8-0688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8-04-23 09:46:5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 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明确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起始时间的请示》(甬人社〔2017〕28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2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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