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技工院校2019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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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技工院校2019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9-03029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浙人社办函〔2019〕11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体裁分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9-04-22
法规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根据人社部技工院校招生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编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及专业名称、培养层次、招收文化程度、学制、招生市(县)及招生数、备注等。

(二)属于合作办学的招生计划,按照“谁注册、谁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学校报送时还应附《浙江省技工院校合作办学情况表》及合作办学协议等相关资料。

(三)2019年“3+2”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合作学校、申报专业、招生市(县)及招生数。

二、申报流程

各技工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计划的网上填报工作,填报时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准确无误。

(一)招生学校通过互联网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zynl.zjhrss.gov.cn),按照《招生计划申报审核操作指南》进入“招生计划”模块,按要求填写招生计划,完成后报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省属技工院校招生计划通过系统直接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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