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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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9-03024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发〔2019〕10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9-03-01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2014年建立实施的“百名干部联千企、服务基层促转型”企业人才工作联系制度,省厅决定在全省人社系统部署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简称“三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厅领导。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企业:宣传人力社保惠企政策,重点了解企业在社保降费、用工需求、人才引进和培养、职工安置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位联系人至少联系结对5家以上企业,企业类型既要有重点骨干企业也要有困难问题比较多的企业。 (二)服务群众:督促指导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就近办、掌上办、一证办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与当地各行各业重点领军人才联系,了解人才需求,做好人才服务。每位联系人至少联系2名以上重点人才。 (三)服务基层:深入联系小微企业园、创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技工院校等,宣传人力社保相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每位联系人至少联系1家以上园区或技工院校。 一季度“三服务”活动重点内容为“降成本、稳就业、送政策”,主要调研社保基金运行、企业社保费征收、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等情况,调查了解稳就业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用工情况和区域性就业情况等,宣传和解读人力社保惠企政策,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 三、服务方式 采用组团服务的方式。每位厅领导联系1-2个市(详见附件1),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开展组团式服务,具体服务企业名单商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后确定。服务可采用定期走访、座谈会、基层调研等形式,也可探索使用浙政钉、QQ群、微信群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每季度联系服务一次。 四、服务机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22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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