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台科〔2018〕14号)的规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对2019年度创新券使用情况的评估检查工作。该项工作委托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检查对象从全部单位中随机抽取产生,其数量按不低于2019年度使用创新券单位总家数的5%的比例确定。市科技局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联合按程序随机抽取产生了21家检查对象(名单附后)。
请抽取到的21家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届时配合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圆满完成年度评估检查工作。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