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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春运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春运应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春运应急实施方案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理春运期间出现的各类特别事件、重特大营运事故,确保春节运输工作安全、优质、便捷、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椒江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时间
每年的春运期间,为期40天。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椒江区范围内春运期间发生的特别事件和重特大营运事故,如停运罢运、雨雪冰冻天气等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严重干扰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和发生重特大的安全事故等。具体包括:
1.发生一次死亡3人、重伤5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营运安全事故;
2.造成陆上滞留旅客100人以上或大陈滞留旅客50人以上;
3.发生围困、殴打春运执法人员的群体性事件;
4.发生水陆客运整条线路罢运事件;
5.遇冰冻雨雪恶劣天气造成大桥、重要交通道路严重封阻;
6.其它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机构及职责
发生特别事件和重特大营运事故后,由区春运办立即启动本实施方案,由春运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组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椒江海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设在区春运办。职责为统一指挥各组工作,迅速研究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统一部署,落实任务,做好决策。
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椒江海事处分管领导,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区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区运管局、区港航处、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组成。办公室作为总指挥部的具体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件的有关情况;担任现场指挥职责,现场协调和统一调动,对有关情况的处置做出具体的部署;定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抢救和处理情况,并根据总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调整具体措施。
水上运输抢险组:组长由椒江海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区港航处、区边防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椒江海事处、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边防大队、区港航处、浙江省海门轮渡公司、台州市荣远客运有限公司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水上运输事故进行救护和现场维护清理,协助其他应急救援人员安置受伤人员,抢修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陆上运输抢险组:组长由区运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运管科、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区运管局、区路政大队相关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区运管局、区公路局、椒江大桥公司、浙江金豹运业有限公司、台州市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组成。其主要职责:对陆上运输事故进行救护和现场维护清理,对事发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其他应急救援人员安置受伤人员、抢修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协助安全保卫组维护秩序。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治安大队、车站派出所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派出所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事发现场和冰雪封阻路段的治安保卫,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疏散人员,对围困、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对围观人员进行劝离。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区卫计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立医院、市中医院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和当地卫生院骨干医生组成。其职责:组成医疗抢救小分队进入事故现场,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救护器械和场所,全力抢救伤员。
陆上滞留旅客处理组: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运管科、区运管局相关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区运管局、浙江金豹运业有限公司、台州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等组成,其主要职责:迅速安排运力,调整班次,及时转运滞留旅客,妥善安置无法分流人员。
大陈滞留旅客处理组:组长由大陈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大陈镇政府、椒江海事处、区港航处相关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大陈镇政府、大陈边防工作站、大陈客运站、区港航处、椒江海事处执法大队、市荣运公司组成。其主要职责:及时调整运力,安排旅客回大陆,妥善安排滞留大陈旅客的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