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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4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椒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
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全区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巩固“五水共治”成果。按照省、市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防汛安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持续、高效有序、现代美丽的运行目标,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措施为核心,全面构建“3+
(一)工作范围
根据市政府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创建标准化管理。一是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包括10街道办事处、镇、农场、275村居社区,网格化水文预报预警和水库(河网)调度工作;二是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包括新建项目全过程、在建项目工地、施工企业及各参建方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三是水利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包括水库、山塘、标准海塘、堤防、水闸等;四是创建市、区级标准化样板河段河道等。
(二)工作任务
水利标准化体系分为防汛防台、水利建设行业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体系,其内容涵盖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考核验收等各环节,具体包括:管理范围,管理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和人员职责,防汛和安全运行管理目标,运行管理经费,管理设施设备配置和运行要求,日常监测检查、维修养护机制,运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生态环境绿化美化要求,管理信息化等内容。
1.制定管理标准。区水利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标准化体系,按照全省水利分类管理标准体系目录和我市的工作实际,逐项试行完善水利管理标准。区市场监管局要将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制定为地方标准。根据省定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推进方案,并结合实际制订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