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规范市行政中心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管理,市行政中心自行车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将有关停车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1、市行政中心自行车棚位于市行政中心食堂大楼北侧,建有自助充电设施,可扫码或投币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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