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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浙江华海天诚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盐(HW02,271-001-02)500吨、浙江华海致诚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盐(HW02,271-001-02)500吨,共1000吨,至内蒙古自治区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21年8月24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杜临敏
电 话:0576-88582135 传 真:0576-8188291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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