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浙江省椒江流域综合规划(2020~2035年)的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基本信息
1、决策事项名称:浙江省椒江流域综合规划(2020~2035年)。
2、决策概要:面对椒江流域防潮(洪)、排涝、水资源等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重构流域治理体系,实现水利从基础支撑保障到促进、引领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变,因此开展椒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椒江河口(椒江南岸台州湾新区海塘)以上椒江流域台州市境内区域,主要包括仙居县、天台县、临海市、椒江区和黄岩区;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主要内容包括防洪(潮)规划、治涝规划、水资源规划、水土保持规划、航运规划、重大水利工程规划等。
防洪规划:通过规划北岙水库扩容等水库工程、两水山劈山及切滩等清障拓浚工程、堤防工程、海塘工程、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建设等,建立“上蓄下挡、蓄泄兼筹、分级设防、保弃有序”的防洪减灾体系;
水资源规划:通过规划建库引水、椒(灵)江建闸引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重点解决台州南片的需水缺口问题,构建“上蓄下拦、库闸结合、外引内调、分供提质”的一体化框架下的高质量水资源保障网。
节约用水规划:通过农业节水增效工程、工业节水减排工程等重点节水工程措施,以及深化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耗标准制度改革等重点节水管理措施缓解椒江流域用水总量的快速增长及水资源供需矛盾;并提出用水总量、万元 GDP用水量、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节水指标,其中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8.6亿m3、万元 GDP用水量控制目标为21.0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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