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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森防办便函〔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春季我市降雨将持续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森防指办起草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现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意见,请在3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加盖公章)或浙政钉(加盖电子章)形式反馈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逾期无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陈兴林,联系电话:88511532,13705765199(浙政钉)。
附件:《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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