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森防办〔2021〕9号
各县(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3月19日,是第12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2021年森林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围绕3月19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林区”,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不断提升全民森林消防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宣传氛围,保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家园,扎实推进美丽台州和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屏障。
二、宣传主题
宣传主题:“关注森林消防,共建美好家园”。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9日森林消防宣传日当天。同时,各县(市、区)森防指办、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森林防灭火宣传需要确定宣传时段。
四、宣传内容
突出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一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宣传、一次严禁违法农事用火宣传、一次森林防火警示宣传、一次科学扑火教育宣传、一次森林火灾扑救实战应急拉练宣传等“六个一次”宣传活动。
(一)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二)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积极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祖,摒除焚香、点烛、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三)严禁违法农事用火宣传。大力宣传在林田交错地带严禁焚烧杂草、秸秆、垃圾等物品,严防森林火灾。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473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