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物流运输“弃陆走水”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60号)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台州市物流运输“弃陆走水”补助申请工作,请符合补助条件的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物流运输“弃陆走水”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财经发〔2020〕31号)要求提交补助申报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放弃补助申请。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8885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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