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安委办〔2021〕13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安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市结合组织各地安全生产检查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排查出一批事故隐患。为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彻底整治到位,市安委办决定将存在事故隐患的全市21家工矿企业列为2021年度市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同时就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指导服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小组,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三服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通过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和发挥社会化中介机构作用,指导企业逐一建立隐患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开展风险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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