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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人:李小得,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1125198912020396,驾驶证发证机关: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准驾车型:C1。
告知内容:
2020年04月11日00时30分左右,李小得驾驶鲁M1699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临海市杜桥镇杜西路与前王路交叉路口南侧路段(即杜西路183号前路段),违法行为人李小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杜桥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并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经我单位查明,违法行为人李小得于2018年01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处罚,违法行为人李小得的行为已构成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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