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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民防空防灾意识,使广大民众熟知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规定,定于5月12日上午10时至10时43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城区及有关乡(镇)。
二、警报试鸣信号
(一)防灾警报
1.防灾警报信号(10∶00—10∶0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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