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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受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现就市行政中心宣传标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ZTX-2021-GK012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一 | 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市行政中心宣传标识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需求 | 1 | 项 | /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七)在浙江政采云上注册并开展此业务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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