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各单位:
现将《2021年台州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台州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精神,按照习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本质年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切实提升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 坚持对标对表,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
(一)全力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2021年是我市全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关键之年。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考核办法及台州市创建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专项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激发创新活力,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检打联动,推进水产品合格证应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补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短板,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二、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二)建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监测制度。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督抽检靶向性,对近年监测中发现隐患的必检,提高问题发现率。2021年市本级开展监督抽检100批次,例行风险监测80批次,县级抽检以监督抽检和快检为主,监督抽检批次不得低于本级监测总数的二分之一。积极配合完成农业部、省厅下达的产地水产品、水产苗种、主要水产养殖投入品、飞行监测等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加强监测信息公开。监督抽检、各类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结果,及时录入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对监测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当地食安办,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健全风险会商机制,并在当地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有毒有害赤潮等环境影响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并落实管控措施。
三、坚持市县联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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