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沿海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为有效加强渔业安全管理,遏制渔船安全事故发生,规范渔船租赁秩序,加大对非法租赁渔船行为的打击,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租赁渔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未按照法定租赁程序进行租赁的渔船。
二、整治过程
(一)摸清底子。4月6日至10日,对全市租赁渔船情况开展摸底,查清底数。
(二)自查自纠。4月20日前,所有非法定程序租赁渔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停止非法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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