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统一编号 | ZJJC18-202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水利(农水)局、集聚区农水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规定,对台州市水利局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其他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水利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型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台州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 | 台水利[2014]184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02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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