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我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街道要分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及企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监督抽检力度,认真查找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畜禽屠宰、餐饮服务领域等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全市清明和“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要进一步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要针对近期新闻媒体报道的“健美猪”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对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的排查,进一步加大生猪养殖、屠宰、流通环节违禁药物的监测,提高抽检比例和频度,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监测,严防死守,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劣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等检查巡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原料进货关,做好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确保专人值班。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一旦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积极有效应对,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报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引导和教育企业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及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