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桐乡市志》(1991—2010)入志人物资料收录标准及要求,经研究,在全镇开展入《桐乡市志》人物资料征集工作,现对入志人物资料征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桐乡市志》收录人物原则上上限始于1991年1月1日,下限止于201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在桐乡历史进程中起过一定作用,具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人物,不论籍属何地,均在收录之列。
二、人物资料征集内容
入志人物分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三个部分,本次以征集人物简介和人物表两个部分的人物资料为主。
三、人物简介收录范围
1.享受副地(师)级以上待遇的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
2.省级及省级以上党政军领导机关表彰的英雄、劳模、功臣;
3.全国著名的企业家;
4.国家重大科技成果项目主持人、学科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
5.国家和国际文化奖项获得者;
6.享受政府津贴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博士生导师、教育系统学术带头人、国家项目主持人,具有显著成果及在国外卓有成就的著名专家、学者;
7.省级及省级以上名医、医学学术带头人;
8.国家级以上比赛项目冠亚季军获得者,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的运动员,知名度高、成绩优秀的教练员和国家级以上的裁判员;
9.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知名人物、能工巧匠;
10.阻碍社会发展、负面影响极大的反面人物。
四、人物表收录范围
1.嘉兴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和中央各部门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含英模代表、劳模、烈军属模范、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法官、优秀公安民警、“见义勇为”者、爱国拥军模范、优秀社区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党政军正县团级实职及以上人员;
3.获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专家、学者,获得博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五、资料征集要求
1.人物资料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所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姓名(含别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祖籍或出生地今何村、社区)、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何年月毕业于何校系、学位)、政治面貌、工作服务单位、职业、党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军衔、奖励(授奖时间、单位、称号)、主要经历(具体至年月)、主要事迹(含著作、重要论文)等,务必资料真实,时间准确,不溢美隐恶。
2.凡在外地工作、定居的人物,要尽可能与其家属或知情人取得联系,并提供联系方式。
3.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者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入人物简介、人物表条件的人物,由推荐单位填写人物资料征集表(样表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落实好人物资料征集人员,做到专人负责(一般由分管组织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底之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