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确把握工业经济运行走势,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经研究,拟制度性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确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企业107家(名单见附表一),并可根据实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监测内容。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投资等各方面实际情况,企业对行业发展、宏观形势评价,以及企业对政府工作相关建议等。
三、时间及上报方式
(一)监测工作周期为季度,企业每逢3、6、9、12月底填报(遇法定假日顺延),次月15日前上报。
(二)上报方式:调查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统计中心布置及收集,在季度末以电子版上报市统计局;同时,抄送市经贸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要按照确定的调查企业名单,初次调查在
(二)《桐乡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表》(附件三)由企业填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对当前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评价判断。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