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研究,周密组织。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切实把握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安全生产隐患多、事故频发的领域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要认真梳理为期2个月的“三查、四促、两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有效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三、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建设、特种设备、旅游、用电等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查清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市政府分管市长作好汇报,请分管市长参加相关督查检查,切实落实好国庆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加强值班的同时要加强对值班同志的信息报送制度的落实,确保在万一发生事故时,不迟报与漏报。同时,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消防)、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监局和市文体局等单位将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表于9月29日下班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节日期间每日生产安全情况于当日16时前上报,节日期间生产安全总体情况于10月6日16时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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