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桐乡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1号)、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0〕2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逐利性行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切实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稳步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内部管理、联动协作、人事管理激励等四大新机制,使市域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养医机制根本改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实现人人享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市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品种不超过1000个。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它药品,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比例。公立医院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合理设定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在公立医院的配备比例和使用金额比例。坚持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在实行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支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根据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并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调整意见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3.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因实行药品零差率所调整的服务价格,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市财政予以保障。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市级公立医院、市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4.增加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以及传染病区,要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二)大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基本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本市公立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加强市县共建重点学科和桐乡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创省级龙头学科,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本地的疾病谱和转诊情况,选择市外转诊率靠前的临床科室进行重点帮扶,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本地疾病结构变化、医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公立医院的推广应用。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大工程”:优秀卫技人才领雁工程、青年卫技人才青蓝工程、社区卫技人才提升工程、紧缺卫技人才开发工程。逐步建成一支“人员数量基本充足、编配比例总体平衡、学科梯队逐步健全、综合素质整体提升”,与我市卫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县(市)的中上水平,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及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完善考核奖励政策。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市中医医院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防病治病途径。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从中西医结合、中医治疗向保健、康复、治未病、老年病诊治和老年护理乃至临终关怀等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在全市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指导作用,加强市中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社区)、进家庭。
(三)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
1.有效科学配置市域医疗资源。科学制定全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有效配置公立医院资源。逐步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结构,重点办好2所综合医院和3所专科医院,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鼓励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完善院前急救体系,2011年内成立市急救站(院前急救中心),提升院前急救保障和高危重病救治能力;建立卫生物资采购中心,划片建立卫生消毒物品集中供应中心;结合国家医改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及数字卫生项目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和影像会诊中心,促进市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2.不断深化医疗开放合作战略。在原有医疗开放合作项目的基础上,依托桐乡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高等医药院校的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上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真正形成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
3.继续推进市镇村卫生一体化。大力推进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总结完善“一院多站”改革模式,不断健全院站一体、互借优势的长效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效、优质开展。
(四)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综合管理
1.严格医疗费用管理。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患者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等项指标并进行公示。市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对公立医院均次费用和药品占比进行双控专项考核。
2.加强医疗行为管理。严格执行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标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坚决查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及过度检查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中医诊疗服务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中药饮片价格的过快上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
3.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国家数字卫生样板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建立与省、嘉兴市联网的卫生信息平台,建立满足门急诊挂号、住院管理、药房管理、成本核算、医疗保障结算等工作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重症监护和远程教育等。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核心数据库,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信息化,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协调、连贯、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完善院长负责制。突出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认真落实院务公开,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2.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编制,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完善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生工资待遇水平,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切实加强医院运行成本控制,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资产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
(六)全面改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通过错峰服务、分时段服务、自动叫号服务以及门诊刷卡付费等便民举措,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积极推行预约挂号诊疗及双向转诊服务,加强便民简易门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
2.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法律法规和职业素养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探索设立医德医风专门机构,负责医德医风教育、管理、考核和日常工作,开展针对性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实现医德医风常抓、常议、常管。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医德医风投诉备案、诫勉谈话以及医德医风考核“一票否决”等制度。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3.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为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于2011年底前整体启动实施。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有序推进,其中药品“零差率”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11年底前组织实施,其它公立医院于2012年适时推进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副主任,市政府办、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二)强化部门协调。市卫生局要积极当好政府参谋,认真做好摸底测算,为相关政策制订提供依据和参考;及时调整新农合政策;制订桐乡市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各类药品使用比例;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发改(物价)局牵头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制订及历年债务化解机制建立,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足额到位。市人事局(编办)牵头负责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及绩效工资实施。市社保局牵头负责职工医保相关政策调整及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制订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细化相关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
(三)创造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