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河山镇2011年度农业信息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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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考核内容与计分规则 |
基本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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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体系建设情况
10分 |
有分管领导,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2月15日前上报),有配套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落实的得5分。年度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不上报的扣1~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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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有专(兼)职信息员,职责明确,工作有效开展的得3分。工作不很正常的扣1~2分;工作不正常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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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考核的得2分。不纳入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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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农民信箱系统维护管理 、 培训 应用
15分 |
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启用率:达到100%的得2分,90%以上得1分,90%以下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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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信箱注册用户登记信息规范性(3分):用户的身份证、姓名、类别、电话、地区列表等是否齐全、准确,规范率96%以上得3分,80~96%得2分,75~80%得1分,75%以下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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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4分):村信息员普训一次并通过考试(1分);为村级干部和农业企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应用培训(2分),普通用户培训并参加农民信箱网上考试人数不少于注册用户总数的10%(1分)。信息员不培训不得分;普通用户培训占用户总数每下降1%扣0.5分,直至本栏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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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发布量(4分)(可同步报送东方农业信息网和村级网站同步更新):每村年发布量不少于20条,要求每月有更新,以本地信息或原创信息为主。全部完成得4分,90%以上得3分,80~90%得2分,70~80%得1分,70%以下不得分。超过30%加1分,50%以上加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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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买卖等信息发布规范、质量好的计2分,一般的或不规范(以抽查为准)的酌情扣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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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民信箱 主体通讯录的 维护管理 、 应用
15分 |
主体通讯录用户登记信息规范性(4分):包括主体用户的身份证、姓名、类别、经营类别(专业)、联系电话、地区等是否齐全、准确,规范率在96%以上得4分,80~96%得2分,75~80%得1分,75%以下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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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管维人员,及时收录新农业主体信息并录入主体通讯录,做好通讯录老用户信息的核对、修改等日常维护,完成得3分。人员不落实不得分。工作不合要求的酌情扣1~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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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产品集团采购单位的收录与属性维护管理,新增集团采购单位数,每行政村不少于1家,完成任务得5分。不完成,酌情扣分,直至扣完。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酌情加1~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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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业务管理平台建设: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相关信息收集、材料上报、数据录入及信息变更调整、原用户增删等建设工作,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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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网上农博会与网络营销服务
15分 |
网上农博会(2分):各行政村建立的规范化摊位在保持2010年底基数的同时,依摊主单位产品特色或生产季节,及时做好摊主概况、产品图片、供求信息等信息更新,每个摊位年更新不少于2次。完成得2分。摊位数减少或信息不更新扣1~2分,超额完成加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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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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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助(4分):各行政村年提供“每日一助”买卖信息不少于1条,不含重复信息、气象信息等。全部完成得4分,超额(减少)1条加(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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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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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信息(3分):各村年发布买卖信息不少于20条,要求信息真实、要素完整准确,一天内无重复。完成得4分,不完成不得分。超过30%加1分,50%以上加2分。有虚假信息和不规范的发现2次扣1分,直至扣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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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员,对《桐乡市农产品营销网》内相应农业主体及时更新信息(年更新不少于4次)的得5分,信息更新少的扣1~2分,人员不落实信息不更新的不得分。尝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酌情加2~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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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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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箱注册用户委发买卖信息的得1分。未帮助发送委发信息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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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万村联网工程与农村信息化建设
20分 |
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全部开通并按期更新信息的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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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网站维护管理:信息更新及时、规范,按月发布信息和数量(每网、每月不少于6条,可与农民信箱公共信息栏信息同步更新)符合要求的得5分。80%以上网站完成更新任务得2分,60%以上得1,60%以下不得分。信息发布数量超额30%以上加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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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网站信息发布量:以镇的总量为考核基数,年发布总量不少于300条,发布的信息要求本地或原创信息量不低于80%。达到要求得6分,不足80%得5分,不足60%得3分,60%以下不得分。超过基数20%加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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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示范网站活动:创建标准按桐农(2010)133号文件要求,即省级示范网站每月更新信息不少于10条(以本地或原创信息为主);组织开展活动的得3分,不组织开展的不得分。获得省、市级示范性网站的,按获奖网站数每个网站分别加2分和1分(重复获奖的靠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最多加1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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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业主体和农家乐子网站,符合条件应建的村全部开通并按规范要求、及时添加更新信息(年更新不少于4次)的得2分。不完成的酌情扣0.5~1分,没新建的扣1分。每超建一个主体网站加1分,最多加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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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网站建设与维护质量,信息规范、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得2分,较好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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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网络信息平台维护 、 农业宣传 、 服务成效上报
20分 |
信息报送:每月报送《东方农业信息网》河山子网信息6条得5分(已在其他报刊、媒体、网站发表的转摘稿件,不计分)。不完成不得分,每超1条加0.5分,最多加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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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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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农业信息示范点(户)建设指导与信息应用服务,发挥示范点(户)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与示范点(户)经常联系有成效的得3分,联系少或不联系,无成效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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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总结应用农业信息有成效的用户(单位)并报送(电子)典型材料1个得3分,按时做好其他工作、及时上报材料或报表的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超1个典型加1分,最多加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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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农村信息报》发行征订任务的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超额5%以上的加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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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农业系统信息化平台或联合相关媒体进行三农工作宣传,取得较好成效的得2分。工作开展少或不开展,无成效的不得分。在省、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加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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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田野》电视节目提供素材,积极配合做好题材选送、拍摄等服务工作的得3分。工作一般的酌情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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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农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5分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好,网络运行安全正常,全年无信息安全事故和网络运行技术故障的得5分。因用户使用不当等原因而致网络运行故障的扣1~3分;发生信息一般安全性责任事故的扣2~4分。发生较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甚至扣除本考核办法总分数(基本分)的30%分值。发生重大涉密信息泄露事故或涉政治性信息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本考核办法50%~100%的总考核分(基本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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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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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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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符号的项目,为必须完成基本任务栏目。如有一项不完成基本任务(要求),则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