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桐乡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桐交〔2011〕125号


关于印发《桐乡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市交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桐乡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桐乡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交通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市交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桐乡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公民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交通法治化进程,为构建适应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交通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交通事业快速发展要求,立足依法治交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的新需求,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交通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全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基本原则。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是: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交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交通系统特点,分类指导,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交通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依法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础。
    (二)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公路法》、《港口法》、《公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基本交通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和办法的学习;要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促进广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开展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进一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行业管理及交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维权、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要紧密结合交通实际,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交通系统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要进一步转变和完善交通系统管理、服务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考评议制度。围绕交通工作中心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路政宣传月”、“送法下乡”为抓手,以法制宣传园、结对村及所在村文化示范户、车站、重点码头为重要宣传阵地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交通系统学法用法的热潮,使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交通系统实施“六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交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技能、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面向全社会广泛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对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和决策管理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以及交通专业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交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与企业经营、职工维权、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制度,培养交通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了解企业和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培养和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 规划贯彻落实。2011年下半年,要根据本规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活动,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纳入一把手工程,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要自觉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交通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人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同时要加强车站、码头等宣传园地建设,要充分挖掘、利用电信和互联网的宣传潜力,不断增强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主题词:法制宣传  “六五”规划
抄送: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         
桐乡市交通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738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