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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组建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现将《关于组建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桐乡市新居民事务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组建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新居民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成果,探索建立健全新居民平安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不断创新“以新助新”的新居民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平安、文明、和谐桐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建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社会管理为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组建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为载体,不断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广泛动员新居民服务管理干部、新居民协管员和广大新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优化服务管理,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新居民平安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一支“快乐服务、无私奉献”的新居民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批扎根桐乡、奉献社会的优秀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培育一种新居民志愿服务文化,努力把新居民志愿服务行动发展成为新时期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最广泛地调动和激发新居民参与平安桐乡、和谐桐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一种“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甘于奉献、共创同享”的和谐服务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一)机构。市里成立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大队。由市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方其元任大队长,副局长夏根伟任教导员,局业务科室有关负责人田建明、范涛、胡伟强、沈璐任副大队长。大队下设办公室,由范涛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成立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中队。各新居民事务所专职副所长(开发区城南派出所分管所长)任中队长,并设1至2名副中队长(其中一名由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担任)。中队下设1至2个小队。

(二)职责。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大队作为全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活动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全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行动和服务的组织指导、项目规划、统筹协调、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各中队负责本辖区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服务项目

(一)安全宣传。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深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较多的社区(村)等新居民集居地,走进新居民较多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民工子弟学校,走进新居民较多的中小旅馆、娱乐休闲场所、网吧、车站码头,通过设置宣传橱窗、悬挂横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文艺表演、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普法计生知识、文明卫生、安全防范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新老居民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防、自强能力。

(二)治安巡护。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参与排摸本辖区、本单位(场所)内部治安防范薄弱环节;参加社区(单位、场所)治安巡防,维护辖区治安安全;同时积极配合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机构开展调查走访,协助采集掌握新居民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和变动情况;参与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驻点守护,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和保障学生安全工作。

(三)公益服务。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及时为新居民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法律、政策义务咨询和帮助;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在各类节庆日、纪念日期间,积极参加好社会公益活动。

(四)纠纷调解。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及时掌握反映辖区内涉及新居民的劳资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治安纠纷等各类民间矛盾和苗头,主动协助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新居民工会、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置,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五)信息收集。组织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广泛收集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在身边的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广大新居民关心的社会热点,注意发现和收集隐藏在新居民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和物品、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和各类不稳定因素,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四、运作模式

(一)人员招募。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新居民事务所和开发区城南派出所负责本辖区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中队的组建和人员招募(招募条件和具体人数设置见附件1),并按照“一人一档”填写《桐乡市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2)上报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大队,由大队审核后统一注册。

(二)活动组织。1.全市性活动,由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大队,根据全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各中队按计划参加好各项全市性活动;每年组织全体新居民平安志愿者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体能训练,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适时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地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情况开展社会评议;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平安志愿服务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一批志愿者中的先进典型。2.基层活动,各新居民平安志愿者中队,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各阶段治安特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治安巡防;定期不定期开展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驻点守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收集,及时报告各类社会治安信息和不安全隐患;主动配合有关单位调处和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区,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三)标志标识。全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的装备:队旗、帽子、背心、徽章、手电筒等标志标识和必要的活动工具,由大队统一配发。各中队开展志愿服务时要求队员须统一着装、统一行动,活动结束后标志标识由各中队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以备后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队伍组建。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高度重视新居民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发动新居民服务管理干部、新居民专兼职协管员和新居民,选调其中优秀人员,加入平安志愿者行列,千方百计激发他们参与桐乡平安建设的热情。要及时规划、细化各类平安志愿服务项目,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同时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平安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二) 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对开展新居民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新居民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特色,让新老居民在活动中促进交流,在服务中促进融合,形成共建共享和谐桐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科学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各地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具有新居民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贴近新居民的实际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合理拓展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志愿服务的实际效果。要建立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以日常服务记录和服务对象的评价为客观依据,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定期评选优秀新居民平安志愿者。要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注重挖掘、树立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平安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

 

附件:1.《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中队人数分配表》

      2.《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附件1.

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服务中队人数分配表

中队名称

中队人数

其中

新居民人数

志愿者招募条件

梧桐街道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5

10

1.18周岁(含)以上,50 周岁(含)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新居民,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2.具备参加平安志愿服务相就的能力和身体素质;

 

3.热心居住地平安建设,志愿参与平安服务,并有志愿服务的时间。

濮院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5

10

崇福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5

10

振东新区新居民志愿服务者中队

15

10

开发区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乌镇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洲泉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凤鸣街道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石门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屠甸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高桥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大麻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龙翔街道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河山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中队

10

6

 


 

附件2.

桐乡市新居民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教育程度

 

专业

 

 

 

工作单位

或学校

专业班级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号码)

 

身体状况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志愿

服务

经历

 

 

我愿意成为一名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无私奉献,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者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平安桐乡、和谐桐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申请人签字:

                                                      

 

注册日期:                                注册编码: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大队统一注册后,大队中队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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