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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工商局落实“工商强市”行动计划十项举措
为全面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大会和桐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围绕“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落实“工商强市”行动计划,桐乡市工商局提出十项举措,积极履行工商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助推桐乡经济取得新发展和新辉煌。
一、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放宽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中小微企业平等进入,不对中小微企业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允许以股权、债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出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中小微型企业;助推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二、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和发展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繁荣文化产业主体,鼓励文化企业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吸引域外和其他领域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支持取冠无区域企业名称和冠省名企业名称;鼓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各类投资性公司发展,引导其向优质产业投资。
三、力推“个转企”工程。明确“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建立积极有效的引导帮扶机制,推动其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便捷“个转企”准入方式,简化登记程序,保持转型前后主体延续性;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为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当好参谋,充分调动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主动性。
四、加快实施商标品牌工程。积极推荐申报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著名商标,加大企业境外维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等宣传力度,开展有效行政指导;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创牌,培育和巩固商标品牌基地,加强农产品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深化品牌服务指导站建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五、支持企业兼并与重组。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促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结构。支持公司采取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多种方式兼并重组;支持依法设立的各类公司办理合并、分立登记,并自行选择重组公司类型;支持公司自主约定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和股东出资份额;支持分公司办理隶属关系变更;支持公司合并、分立登记后股权承继;支持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时一次性申请多项变更登记。
六、加大债转股登记力度。拓展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范畴,允许债权人持有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允许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允许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股权,允许公司破产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股权;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仅需资产评估机构评估、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无需经过专项审计;允许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在不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会决议自行确认。
七、监测民营企业生存状况。完善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常态发布制度,将民企发展情况分析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日常巡查、巡检及年检等“体检”制度,密切监测我市辖区内民营企业的生存动态、发展状况,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八、助推各类市场振兴发展。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建立农副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告、交易溯源机制,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直接施惠于农户和市民;继续支持专业市场提档升级,发展和提升一批新型的现代市场,深入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加快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动实体市场业态升级,引导实体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和行业门户网站,加速推进网络交易市场建设。
九、全面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市场运营和失信惩戒三大机制。充分发挥全市征信系统的作用,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信用预警制度;加大信用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大力培育行业信用监管的示范典型;完善失信企业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各部门政策联动的信用惩罚联合机制。
十、提升协会服务水平。市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要提高服务工作的普惠性和专业性,在调查研究、开拓市场、人才培训、协助融资、权益保护、代理代办等方面形成分层分类、实用性强、会员欢迎的服务项目;做好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非公党建工作,为民营经济输入红色基因、补充道德血液;要为外地浙商返桐投资创业做好服务工作,在咨询、指导、信息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