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屠甸镇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三查
三清一规范”百日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新居民事务站:
为加强全镇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经镇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镇组织开展以“三查三清一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新居民 排查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新居民事务局,镇党政班子成员。
屠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发
屠甸镇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
“三查三清一规范”百日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镇组织开展以“三查三清一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内容
(一)查登记注销,清底数。一是要以新居民协管员为骨干,充分依靠社会力量,采取“分片包干”和“地毯式”集中排查等形式开展一次农民新村、新居民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大清查,通过逐村、逐户、逐单位、逐人开展调查走访,准确采集信息,全面掌握底数,切实做到“来则记、易则变、离则销”。二是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春节过后新居民居住情况变动较大,本次排查行动中统一使用《新居民信息变更登记表》,新居民事务所对采集的新居民居住信息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使数据库信息与新居民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实现新居民居住登记率达到 90%,新居民“人户一致”率达到 75%,新居民“人走注销”率达到90%,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达到95%。
(二)查证件办理,清发放。一是要对照居住证的办理流程,检查《浙江省居住证》的办理情况,对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降低标准、材料不全、该办不办、办理超期等问题要进行整改,做到坚持标准、材料齐全、应办尽办、及时办理。对办证中弄虚作假、“一人多证”、“搭车收费”等现象要进行一次清理,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二是要继续加大《浙江省居住证》办证力度,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发放工作的同时,要确保《浙江省居住证》发证数量达到上级居住证发放量的14%比例要求。镇新居民事务所要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发放工作制度和相关台账资料,做好居住证办理、换领、补领、变更等工作,确保居住证发放数量和质量。
(三)查企业中介,清责任。对企业、物业服务、房产中介服务等,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对在前期QQ群信息申报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拓宽QQ群申报系统覆盖面,力争对全镇有新居民员工的规上企业(无论人数多少)、全镇所有房屋出租中介、物业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运用实效,全镇有新居民员工的规上企业(无论人数多少)、全镇所有房屋出租中介、物业服务机构必须确定专人每月向镇新居民事务所实时QQ申报新居民民增减变动情况。三是新居民事务所要将新居民信息QQ申报系统运用纳入协管员日常考核,建立健全QQ申报系统运用责任制,要指导和引导每个协管员“会用、肯用、常用”QQ进行新居民信息采集和加强与企业、房屋中介的沟通联系,加快流转频率。四是镇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企业、物业服务、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切实负起协助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的责任。对不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实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有效提高新居民居住登记率和出租房屋登记率。
(四)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建立“五个一”制度。对出租房房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逐个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好房东的管理责任,要强化新居民协管员管理职责,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一户一档制度,每一户出租房屋要求建立一本档案,内容包括“五个一”:一是填好一份房东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要核对每一户出租房屋房东情况,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变更信息,采集好房东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绘制好一张出租房屋平面图,活动期间对每一户出租房屋都必须绘制好出租的楼层和具体出租的每一个房间,并存放在档案中,为下一步出租房屋立体地图系统建设打好基础。三是签订好一份房屋出租登记责任书,镇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要对出租房屋责任书进行检查、梳理,出租房屋责任书可与房东签订,也可以与房屋出租责任人签订,但必须真实有效,并一户一签,一档一份。四是填好一份承租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每一位新居民协管员要了解、熟悉自己责任区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数基本情况,每一户出租房屋档案中必须要有承租人信息,要及时进行更新,做到管理有序、心中有底。五是填好一张检查记录表,每一户出租房屋,专职协管员上门检查后要进行记录,记录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和检查情况,并填写好检查记录表保存在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内。
二、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前)。镇要召开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月21日至5月20日)。突出重点,按照“三查三清一规范”的要求,开展本次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组织一次全员培训。镇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对新居民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协管员正确理解《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掌握信息采集录入、居住证办理、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的具体要求。
2.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在本次活动通知下发后组织全镇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动员会议,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工作责任。
3.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针对新居民返城高峰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行动,对复杂区域、农民新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合围式清查摸底。
4.建立一套工作台帐。强化专职协管员的制度化管理,明确信息采集责任人,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好一套工作台帐,规范协管员日常工作内容和流程。同时要确定专人建立本次行动工作台帐、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报表,台帐包括行动方案、工作计划、组织体系分工、行动战果、行动宣传资料、督查情况、每月报表及行动小结、总结等。
5.健全一套督查与考核机制。行动期间要加强督查与自查,并建立相应考核方案,要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抽查、自查,规范奖励与处罚制度,及时表彰先进,以弘扬正气,同时对因工作散漫不力,要作茧自缚出处罚。
6.开展一项专题调查。在全市开展春节后新居民返城情况抽样调查, 掌握新居民的数量、流向、结构等方面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总结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春节后是新居民流动的高峰时段,开展“三查三清一规范”排查活动是加强基础信息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促进和谐稳定工作的基本前提。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三查三清一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排查作为当前登记管理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切实落实责任,注重方式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列出时间进度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工作奖惩措施,严格新居民事务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要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改进考核方法,进一步提升基础信息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推进力度。要明确工作重点,发挥好考核导向作用,力求在出租房屋规范管理、QQ申报系统运用方面有所突破,要抓“人走注销”工作,该项工作是新居民管理的难点,要坚持攻坚克难的思想。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百日排查活动期间,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要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关领导要开展明查暗访,要切实加强对新居民协管员的工作检查、指导,总结先进做法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专项活动扎实、全面开展。
(五)畅通联系渠道,加强情况报告。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准确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从2月20日至5月31日,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及时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同时,凡涉及工作中的疑难、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成立由镇人武部长姚伟平任组长,派出所教导员陆国雄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新居民事务所施振宇具体负责。
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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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内 容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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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部署 阶段 |
2月15日 —— 2月20日 |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致出租房屋房东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新居民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提高来桐务工新居民、出租房屋房东、经营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本次活动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
姚伟平 陆国雄 施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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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 实施 阶段 |
2月21日 —— 5月20日 |
对相关单位、人员召开动员会,搞好培训,开展排摸,加强新居民信息采集,并下单位上门登记办证,对离开人员注销信息。加大对高危人口的发现、核查和挤控落实责任。 |
派出所责任区 民警 专职协管员 及单位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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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验收 阶段 |
5月20日 —— 5月30日 |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总结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
姚伟平 陆国雄 施振宇 及单位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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