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市场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地开发建设领域专项重点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桐乡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专项重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市场行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房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当前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房地产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建设市场体系。力争通过专项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检查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廉洁和高效。通过专项检查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完善配套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桐乡市域内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及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开发建设单位。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开发建设的立项批复、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
2.项目建设情况是否与审批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内容相符合,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规划、调整设计等情况;
3.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用途及有关经济指标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突破指标等问题;
4.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与开发项目是否匹配,销售合同签订、备案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等情况;
5.项目建设中施工、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制建设情况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