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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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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桐乡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的迫切需要,对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发挥行业企业在支持和参与本市职业教育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与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意见的通知》精神,制订本意见。

   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作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项资金,用于专业结构优化与课程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参与企业技术革新与产品研发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建设与发展。

   一、支持新兴专业、特色专业和骨干专业建设

   进一步完善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一综二特”基本布局的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色明显。

   鼓励职业学校根据桐乡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变化开设新专业,对经桐乡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经嘉兴市教育局核准新设立的中职专业,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用于新设专业基础硬件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开发、课程教材建设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根据桐乡市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势和特点,开展以专业群对接区域产业群(产业园)为目标的特色专业和骨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和社会贡献率。

   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深化以“公共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为特色的中职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以企业真实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岗位工作任务为基础,按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合作开展“工学结合”课程开发,共同编写各类教材、建立专业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对获得嘉兴市级及以上优秀课程资源建设的课程开发项目组给予最高3万元限额的奖励。

   三、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标准化建设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师资到位”的要求,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标准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设备经费用于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主体专业实训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对企业在职业学校投资设立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按实际投资额(实践教学场所的设备、设施部分)20%的标准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限额对学校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该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接受财政补助的教学场所或实训基地需与相关学校签订专门的校企合作协议,明确教学服务功能,一般协议期不少于五年。经市教育局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在合作期内分年度实施经费补助。

   四、加快建成以“合作联盟”为纽带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政府各部门应根据职业教育“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的特点与要求,加强对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产学合作工作的协调,鼓励、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指导建立以学校为纽带的综合性校企合作联盟或以主体专业为纽带的专业性校企合作联盟,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和以“合作联盟”为纽带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每年在专项资金中安排40万元左右专门用于支持校企“合作联盟”的运行机制建设、合作平台载体建设、校企合作发展研讨及各类合作活动开展;开展“优秀校企合作项目”、“优秀校外实训基地”的评比、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兼职特聘教师队伍建设

   鼓励行业企业选派技术与管理专家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参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为改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专业教学质量,鼓励学校聘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热心职业教育的能工巧匠担任专职特聘教师。学校专业课教师与特聘教师结对拜师。特聘教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六、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奖励制度

   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专业技能教学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的育人质量和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由市教育局负责制订优秀“双师型”专业课教师考核奖励办法,各职业学校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每年全市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专业技能教学、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及创造发明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今后实行工资改革的,应按改革规定执行。

   七、鼓励职业学校参与和承担企业应用技术革新与产品研发

   鼓励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实验实训设备设施,联合行业企业共同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对共同成立研发平台,参与和承担企业应用技术革新与产品研发项目的,根据投入与绩效,给予学校5~10万元的补助,用于科研投入。鼓励职业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建技术攻关团队,带领相关专业学生开展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

   八、建立技能大赛优秀师生表彰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中职学校学生学好学精职业技能,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对参加嘉兴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及指导教师实施表彰和奖励。

   九、其他

   (一)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本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订操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相关学校应根据本意见,制订好学校改革发展的相关规划,分阶段确定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组织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本意见自2012年1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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