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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科室、行政村、社区、振东片区、凤凰片区、路长单位:
根据全市创卫爱卫工作暨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月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振东新区实际,现就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是坚持“三个代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民生优先的具体措施;是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加强城市管理,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要求;是加快振东新区开发建设,提升品位和档次的要求,是切实解决自去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以来,市容环境卫生出现的反弹、回潮突出问题的需要;是考验和检验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自觉保持一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责任区域,管理职能分别开展工作。振东物业公司、市政公司具体承担。革新村、城南村、振东社区、凤凰社区、工程管理科、规划管理科、社会事业科、投资发展科、梧桐环卫所、交警、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片长单位、路长单位配合和协助。行政区域划分按原划定范围确定。
三、突出重点,加快整治,确保质量。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整治重点是城乡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河道沟渠,公共厕所等。整治任务是清理卫生死角,整治路边沟渠,疏通下水道,修缮清洗垃圾箱,规范建筑工地和集贸市场。要求建筑工地围栏作业,净车出场,密闭运输,机关、食堂开展卫生大扫除,集贸市场划行归市,增设卫生设施,有序规范经营。
1.建筑工地(凤凰湖)要围栏作业,净车出场,密闭运输,禁止抛洒、污染道路。责任单位:城管、交警、路政、市政公司、工程管理科、投资发展科。
2.建筑废土、装饰垃圾管理。责任单位:城管、交警、市政公司、凤凰社区、振东社区、物业公司。
3.城乡居民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死角整治。责任单位:梧桐环卫所、物业公司、城南村、革新村、振东社区、凤凰社区、路长单位。
4.河道保洁、沟渠整治。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城南村、革新村、路政。
5.公共厕所、垃圾箱清扫,增设卫生设施。责任单位:梧桐环卫所、物业公司。
6.茅亭浜垃圾中转站投入使用,新建两只公共厕所、一只垃圾中转站。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业公司、市政公司。
7.人行道维修、下水道疏浚。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8.毛家浜路、和平路、人民路、永兴路人行道改造。责任单位:工程管理科、市政公司。
9.世贸中心、副食品市场、南方家园市场,划行归市,规范经营。振华小区临时菜场,南港小区临时菜场,革新会所菜场,灵悟小区菜场加强管理,莲花小区乱设摊取缔。责任单位:世贸中心、副食品市场、南方家园、物业公司、城南村、革新村、城管、工商、交警、卫生。
10.居民区柴木堆放整治。责任单位:城南村、革新村、物业公司、工商。
11.五小行业油烟污染整治。责任单位:工商、卫生、城管。
12.宣传教育,机关、宿舍、食堂卫生大扫除。责任单位:各路长单位、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13.乱停、乱涂、乱贴。责任单位:城管。
四、认真排摸问题,加强检查督查。根据区域责任制和部门职能责任制划分,按照问题排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由城南村、革新村、振东社区、凤凰社区,路长单位将排摸情况统一汇总到物业公司。社区、片长单位、路长单位对整治进度、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五、整治时间:自2012年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桐振管[2012]39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