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队、中心、分局、工商所,机关党委、个私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从广度和深度推进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面履职、创新作为,主动参与桐乡市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任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创立自主品牌、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升我市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工商助动的创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创造品牌中的主体性作用。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创自主品牌、提升品牌运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运用政策导向,整合政府资源,提高助动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创牌环境。
2.夯实基础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托地方经济特色、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的产业特点、商标品牌结构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促协调发展。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抓好基础性、突破性的工作,突出我市以创新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施为目的、保护为保障的知识产权工作特色。
3.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原则。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强化执法监管,优化服务举措。坚持载体创新、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不断赋予品牌建设丰富内容,注入新的活力,为企业品牌成长提供滋润的土壤和养分;坚持重在培育、创牌护牌并举,做到创牌与维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的社会效果,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一是引导市场主体创自主品牌,积极申请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二是帮助企业加强商标的运作、管理和保护,支持和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品牌虚拟经营、委托加工、许可使用、商标权质押等品牌运作,创新模式,提高品牌利用率和效用。鼓励和帮助企业加强商标印制、标识使用管理,制定和完善商标评估、统计、信息搜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标评估、对外合作的商标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和帮助上规模企业设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三是指导企业提升品牌的效应。帮助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和创新能力,制订、完善并认真实施企业商标战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商标整合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做大做强,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四是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和品牌国际化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推广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服务体系和国际先进的标准认定体系,不断提高自主品牌商品的出口比例,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五是培植标杆企业,积极搭建创牌经验交流平台,大力开展各类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等商标品牌试点、创建、示范工作,特别要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六是进一步完善桐乡专业市场品牌准入制度,指导濮院羊毛衫市场、桐乡世贸中心、浙北皮革城、桐乡蚕丝城、崇福皮草大世界等专业市场的商标品牌准入制度的完善工作,规范市场的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市场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把事后监管变为事前把关、事中服务、事后监管。
2.致力于品牌载体的创新与完善。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培育创建活动。加强商标品牌基地的创建和培育,充分发挥基地的品牌孵化器作用,以凸显区域品牌,提升企业个性化品牌,打造产业系列品牌,实现集群产业的系列品牌建设的互动发展,努力形成我市特色区域品牌链。帮助企业实施商标、商号、产品质量、企业信用、企业文化为一体的主体式品牌运用,创造更多的无形资产,体现全方位的品牌效应。帮助基地进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建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规则、准入退出等机制,加强对基地企业产品质量、基地标识使用的管理,做好打假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桐乡杭白菊” 证明商标及“濮院毛衫” 、“崇福皮草” 、“众石护门” 等四件集体商标的作用,加强管理,促进集群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开展品牌强镇创建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品牌强镇创建活动,将集镇地缘历史文化与块状经济、品牌建设、品牌文化融合在一起,实现品牌与产业互动,更好发挥集镇在区域品牌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承载体、辐射体和催化剂的积极作用,实现集镇的产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三是加强品牌强市建设,形成证明商标、品牌基地和品牌强镇的“三位一体”的品牌群、品牌链,打好品牌建设的组合拳。四是不断创新行之有效的品牌载体,要在总结完善品牌基地、品牌强镇、品牌强市的基础上,根据品牌建设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区域品牌发展建设的需要,不断创新品牌建设载体,充分运用载体的力量,推动品牌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3.健全商标品牌培育、认定、管理机制。按照重点培育、规范认定、及时赋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积极主动、应势利导,认真做好品牌培育、扶持工作。建立和完善工商助推品牌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品牌企业名单,建立品牌培育数据库及市级著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梯次评定体系,保障品牌梯次推进,保持强劲的发展后劲。尤其要鼓励支持特色行业、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申报驰名商标。建立和健全品牌的动态认定和管理机制,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
4.营造品牌建设良好的环境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方位向企业宣传商标、品牌在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及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经常性地组织企业进行商标法律和品牌知识宣传与辅导培训,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和法制意识。运用交流平台,适时举办企业品牌战略和品牌运作的专题论坛、经验交流会,开展现场咨询和上门服务辅导等近距离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科学实施品牌战略及品牌创新、运作和护牌能力。
5.健全品牌保护维权机制。一是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昌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浙工商标[2012]31号)精神,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区域性侵权以及规模大、影响广的商标侵权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解决企业字号与商标的权利冲突。二是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帮助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和健全以准入登记管理防范为重点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加强企业自律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把制度管理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印制企业的监管力度。三是完善执法办案工作的行政指导。本着“攻大奸,戒小过”的理念,依法加强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指导,实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四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有关部门的联手配合机制。加强与海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协调统一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移送力度,加强与公安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提高案件移送的工作效率,加强打击力度,增强打击威慑力。五是完善权利人打假协作维权机制。广泛收集国内外知名品牌资料,建立数据库,建立定向的沟通机制,尤其要建立完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品牌比对数据库,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六是加大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在商标管理中要重点加强对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优先查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案件。
6.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一是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在商标注册代理、评估、转让、许可使用以及融资担保、人才、招聘、投资顾问方面提供服务。大力发展专业的商标品牌评估机构,规范商标品牌评估行为,建立完整、科学、规范、可信的品牌评估体系,疏通商标价值实现渠道。二是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使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的监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的自我管理。制定商标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发挥代理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加强对行业自律的行政监管。加强对商标代理人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代理人素质。四是培育和发展市场化商标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商标信息化建设,促进商标信息交流。鼓励企业参与商标信息增值性的开发和利用,通过网络交流平台,整合商标资源。支持建设规范的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引导和监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桐乡市工商局参与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沈文千任组长,副局长路平、沈跃华、陆福根任副组长,市局商广科、经检大队、市场合同科、食品科、信息办、各分局、所负责人为组员,统一领导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科,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措施,严格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分局、所及有关科室,并定期进行督查,对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加强调研,依法行政。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工作调研,及时掌握新问题、新动态,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发展水平。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