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进一步强化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桐乡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11〕41号)精神,结合桐乡市实际,现将回归浙商创业有关政策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强化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
(一)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加大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积极筹措并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合力,突出重点,优化管理,切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二)支持浙商投资实体经济
完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支持浙商投资实体经济。对浙商投资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和改造、节能降耗等重大项目的,经审核,对符合《桐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引进类项目,企业投资补助根据《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高奖励。
(三)支持浙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桐乡市在“十二五”期间每年筹集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要支持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新能源、新特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项目及有关平台建设。对回归浙商来桐创办新能源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五年内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四)支持浙商开拓国内外市场
积极支持浙商“拓市场、稳增长、促转型”,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浙商举办或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参加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境内外展会,对新获得“嘉兴市出口名牌”、“浙江省出口名牌”的企业,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开展管理体系、产品国际性认证,商标申请注册成功或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的企业,经认定后按现有财政补助政策从高奖励。
大力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设立300万元支持服务外包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壮大、提档升级和优秀服务外包企业的评选奖励,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及人才引进等。
(五)支持浙商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支持服务业集聚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公共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重点扶持。
(六)支持浙商主辅分离
引导制造业企业主辅业分离,对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三年内按其地方财政贡献情况予以奖励。
(七)支持浙商发展总部楼宇经济
鼓励发展总部楼宇经济,新建总部楼宇2年内入驻率达到80%以上,给予限额50万元奖励,新注册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贸易服务型),给予一定奖励。
(八)支持浙商科技创新
对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核心技术为重点,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或个人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创新载体的企业,经评审验收后,给予实施主体经费资助;对引进或建设公共科技创新载体,推动我市相关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的,给予实施主体一定限额经费资助。鼓励发明创造,对当年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给与申报费用补助,发明专利、国外实用新型专利和国外发明专利的企业,按现有财政补助政策从高奖励。
对列入市级重大、重点和一般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对列入有经费资助的省级、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对列入国家级火炬、星火、新产品等科技项目经成果,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分,对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专利示范企业,按现有财政补助政策从高奖励。
二、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抓好《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11〕41号)中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退库。深化落实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全面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激励和引导浙商在发展总部经济、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分离发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创业创新,促进桐乡发展。
(二)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税收服务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桐乡发展的杠杆,要以税收优惠政策为支点,充分发挥发展环境对优质要素的集聚能力,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率,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税收服务环境。严格按照《桐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桐地税发〔2012〕15号)要求,广泛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收集企业和浙商对纳税服务、税务管理、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上门了解情况,送政策、送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桐乡经济发展已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桐乡经济的发展同时离不开浙商企业的发展。当前,要努力为浙商发展拓空间、搭平台、创机会、优服务,集聚天下浙商巨大能量,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要充分认识浙商在桐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切实增强服务浙商的责任感,强化财税优惠政策落实,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二)加强政策宣传
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11〕41号)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财税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发挥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纳税人之家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使浙商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类财税政策,引导其用准、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鼓励浙商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11〕41号)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