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桐乡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桐委〔2011〕26号),设立桐乡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划入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2.划入原市经济贸易局负责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
3.划入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和我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与对外开放布局研究,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平台建设,促进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3.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我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
(三)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业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五)负责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六)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负责制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
(七)负责商品市场、农产品市场的培育引导及提升发展;负责制订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本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九)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国(境)外非企业经营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负责电子商务推广工作,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
(十一)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按权限审核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的进出口许可。
(十二)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十三)负责外商投资工作,推动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十四)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研究制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
(十五)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做好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贸易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协调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联系境外华人商会组织、社团。
(十八)负责协调贸促会、检验检疫、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指导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法制科与其合署办公)。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商务形势和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主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课题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商务发展资金;提出年度各类考核目标、扶持资金的计划建议,负责商务工作绩效评估;组织协调商务系统扶持资金的申报和审核。
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事务和党务工作;负责局务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与督办;负责公文和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事务;负责政府采购、客商接待、通信通讯等后勤服务;协调管理全市商务系统政务信息;负责全局网站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领导批示件;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编制预决算并执行预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年度出国(境)任务的计划建议;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汇总商务统计资料、发布商务信息、组织商务新闻宣传;组织有关法律培训、宣传、协调处理涉及本局的法律事务;负责处理行政复议事件;负责接受网上社会大众的咨询服务。
(二)市场发展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并实施连锁经营、消费品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百货业等传统流通业态行业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会展行业(国内)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
(三)商贸运行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加强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内资直销、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组织拟订并实施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意见;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储备;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成品油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甲醇汽油等代替燃油的推广使用工作;指导“三绿工程”,承担“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协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外贸外经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推动外贸提质转型;负责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提出年度境内外重大展会的计划建议,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商务系统贸易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推进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外贸易的扶持政策,负责审核、申报中央省级各类外贸扶持资金;负责全市外经贸扶持政策的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外经贸便利化工作;负责进出口业务统计和分析;负责电子商务推广工作;指导国际商会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设立境外企业和机构审核,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设计咨询、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组织外经经营权资格年检、年审;负责全市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统计分析;负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五)外商投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授权承担局相关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核和发文职能;负责和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审核;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的审批;负责“三来一补”合同的审批;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口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审核;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工作;按权限审核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的进出口许可证。
组织拟订并实施外商投资、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贸易展销会、洽谈会等;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负责审核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区域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开发区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分析利用外资和开发区运行情况,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经济发展计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调研、编制和包装,建立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招商项目库,并不断充实、调整、完善;负责做好全市重大项目招商服务工作,为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在可行性调查、项目谈判等方面提供服务,提出年度招商活动的计划建议,组织和参与重大或专项的招商活动;组织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分析,提出改进和加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巩固和拓展招商网络和外商信息资源网络。改进招商办法和手段,提供招商信息服务;负责开展对外宣传和推介,联系市政府商务顾问。
(六)公平贸易科。组织拟订并实施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负责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建设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组织开展WTO规则及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负责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调查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发布产业损害预警报告;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对我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工作;依法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导我市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处理国际贸易纠纷和境外经贸类纠纷。
(七)服务贸易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负责国际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外包的统计与运行分析;负责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各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服务外包对接活动,推动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培训机构的认定审核和指导管理工作;承担桐乡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根据其职责调整,从原市经济贸易局划入2名行政编制。调整后,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股)长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二)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委托市国企办负责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